大家好!今天是7月29日,星期四,欢迎进入早读四川!每天2分钟,让你更懂四川。
天气早知道
早读四川
导读
○成都:所有A级景区实行网络实名制购票
○多家航空公司发布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7月29日零时成都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四川省财政下达资金4.6亿元支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
○收藏!《四川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预防建议方案》印发
○我省新晋省级旅游度假区和4A景区获授牌
正文
成都:所有A级景区实行网络实名制购票
7月28日,成都市文广旅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广电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等作出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其中,成都市所有A级旅游景区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扫码验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实行网络实名制购票,禁止市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散客的网上购票或电话预约,从源头确保游客安全。旅行社方面,则需要审慎组团接团,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暂缓组团前往旅游和落地接待旅游。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检核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并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则需要严格执行“四川天府健康码”扫码验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预约、间隔游览等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强化场馆管理,控制参观人数,配备防护用品,加强公共区域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四川观察)
多家航空公司发布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协助行程涉及成都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四川航空、深圳航空、春秋航空、祥鹏航空、中国国航、成都航空、东方航空等先后发布成都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四川观察)
四川航空
一、适用航班客票范围
凡在年7月28日16:00时(含)前购买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行程涉及双流/天府国际机场进出港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年7月28日(含)至年8月11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旅行日期为年7月28日(含)客票(包含已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或NOSHOW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
2.旅行日期为年7月29日(含)至8月11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符合上述适用航班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年9月28日(含)前的同舱位服务等级、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深圳航空
一、适用范围
凡在年7月28日20时(不含)前购买或换开的深航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年7月28日(含)至年8月10日(含)之间成都进出港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首次提出航班变更申请,可为其免费变更一次至年9月15日24时(不含)之前同航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价差、淡旺季价差。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年9月16日0时(含)之后航班,须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退票流程
(1)BSP退票:在德付通选择“授权-8”,无需上传材料,备注成都疫情,提交非自愿退票。
(2)旗舰店退票:旅客前端提交非自愿退票,旗舰店通过接口1-非自助退票,备注成度疫情,系统自动识别,如有问题直接转人工审核。
(3)B2B退票:无需上传材料,备注成都疫情,提交非自愿退票。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四、上述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五、本通知自年7月28日起生效。
六、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7月28日当天完成退票的,收取的退票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补退操作需在原航班起飞之日(含)起3个月内完成,逾期不予补退。
春秋航空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年7月28日(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年7月28(含)至年8月11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成都进出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要求自本通知发布起至且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年9月25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费和票价差;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年9月25日(不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4、之前已操作过退票、变更的客票不进行追溯,即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