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研读左传中反映的告事制度主要包

引言

古代史研读:《左传》中反映的告事制度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左传》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介绍了通常国与国之间进行的信息传递,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关于告事的原则,在《春秋左传》中是有直接记述的。

告事的内容

1、战争(包括战争的胜与败,以及外来入侵、请求军事援助等)

春秋时期周王室日益衰颓,各诸侯国纷纷林立,为了稳固自己的领土及地位,扩大自己的声势,争霸是此时期国家间关系的主题。频繁发动战争、缔结同盟就成为争霸的主要方式。而充分掌握各诸侯国之间战争信息就成为各国制订战争、结盟计划的主要依据。因此,各诸侯国之间都自觉地将本国发生的战事及时地通告各国,同时缔结同盟的诸侯国之间在通告战争信息的同时还要进行军事求助。

周天子之弟率领狄人攻打周天子,周天子派使者来报告发生的灾难,由于鲁国与周王室关系密切,所以报告灾难的意图在于申请救援。由于楚国的军队包围江国,晋国想攻打楚国来救援江国,冬天,晋国把江国的事情报告了周天子,于是王叔桓公、晋国的阳处父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文公十五年的秋天,齐国军队侵犯鲁国西部边境,所以季文子向晋国报告。昭公二十二年,周景王逝世,旧臣们都纷纷拥戴众太子,国内战乱频繁。单子是周朝的臣子,把这种紧急情况报告给了晋国,希望晋国能够支持他所拥戴的悼王。

楚国的申包胥为了不使吴国的伍员实现颠覆楚昭王政权的计划,跑到秦国去请求出兵消灭吴国,以楚王的名义来报告急难,用言辞来说服秦王支持他的计划。狄人侵犯了鲁国西部边境,鲁国国君派使者报告了晋国。春秋时期戎人经常侵犯中原,僖公十六年,戎人再次侵犯中原,周天子把戎人造成的祸难告诉了齐国,于是齐国调集诸侯的军队去防守。僖公二十七年,楚国联合友国包围了宋国,宋国向晋求援,晋国于是攻打楚国的友国曹、卫来帮助宋国。

僖公二十八年,宋国国君派门尹般到晋国部队报告情况紧急,晋侯向先轸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为无法解决宋国危急表示担心。国家内乱及平定。缔结同盟的诸侯国之间信息的交流就更为丰富。一般国内大事都要进行通告,其中就包括内乱的发生及平定。如:十一年春,晋侯使以丕郑之乱来告。(僖十一年传)讲述的是僖公十一年春,丕郑向秦国国君献策推翻晋国现任国君,被晋侯派人平息了叛乱。于是晋侯派遣使者来报告丕郑发动的叛乱。

十二年春,王使以周公之难来告。(成十二年传)讲述的是成公十二年春,周公楚为了与他人争夺政权,没有得胜,于是发怒离去,虽经周天子的挽留,但最终还是逃亡到了晋国。于是周天子派使者报告了周公的祸难。卫侯告宁于齐,且言子石。(昭二十年传)讲述的是昭公二十年,卫侯向齐国报告国内安定,同时述说了公孙青的有礼。晋侯使以杀太子申生之故来告。(僖五年传)讲述的是僖公五年,晋侯派遣使者前来报告杀害太子申生的原因。由以上例子可见,在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之间总是要互相通报自己国内的政治稳定与否,尽管这与被通报的国家没有任何关系,也要进行通报,以达到交流信息的目的。

2、

外交活动(包括促成和平、共同抗敌等)。

诸侯国之间彼此为了求得关系的平衡,经常要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召开盟会,缔结同盟、强化同盟、共同对付敌人也是当时国与国之间的大事,理所当然地成为通告的主题。如: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隐八年传)讲述的是隐公八年冬,齐侯派人来报告宋、卫、郑三国媾和的事。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而伐卫,及南阳。(文元年传)讲述的是文公元年,晋襄公在举行小祥祭祀以后,派人通告诸侯而讨伐卫国,到达南阳。

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隐九年传)讲述的是隐公九年,郑人用天子的名义前来报告攻打宋国的事。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隐四年传)讲述的是卫国的州吁派人告诉宋国说:“君王如果攻打郑国,以除去君王的祸害,君王作为主人,敝邑发兵和陈、蔡两国作为属军,这就是卫国的愿望。”宋国答应了。由以上例子可见联合诸侯发动战争,几国进行政治联盟也是一大告“事”。

3、自然灾祸

如:数日,皆来告火。(昭十八年传)昭公十八年夏天,梓慎观天象判断说,在宋国、卫国、陈国、郑国将要发生火灾,几天以后四国都来报告火灾。除去梓慎观天象判断有火灾这一附会成分,可见春秋时期对于自然灾祸是毫不避讳地进行通告的,这与唐宋时期的传播制度是截然不同的。

告事的原则

同盟的诸侯之间,国君的死、丧及时地进行告知,才是符合礼仪的。如:“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隐七年传)当然,如果不及时地进行告知,就会被视做不敬。以下就是个反例:“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文十四年传)

凡同盟的诸侯国内部有一些重大事件,也是要及时通知的。如:“凡诸侯之大夫违,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宣十年传)对于事件当事人的规格级别也进行了规定。如:“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不然则否。”(宣十年传)报告内容必须要准确,否则视做无礼。如:“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征过也。”(襄二十八传)

同盟的国家之间,应该把与第三国的情况尤其是非同盟国之间的情况进行交流。如:“郑子皮使印段如楚,以适晋告,礼也。”(襄三十一年传)“孟孝伯如晋,告将为宋之盟故如楚也。”(襄二十八年传)(孟孝伯到晋国,这是为了报告在宋国的结盟并将要去楚国。)

诸侯国内部的大事政令应该及时进行通告,否则对其不予重视。如:宋不告命,故不书。见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隐十一年传)书,不时告也。(定十五年传)吴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哀元年传)

诸侯国之间正常的经济请求援助是应该正面进行记述的。如:冬,饥,臧孙辰告粜于齐,礼也。(庄二十八年传)通过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春秋时期各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传递是经常的和频繁的,这些信息在当时都是重要的,具有新闻价值的,它们包含着许多今天我们视之为新闻要素的东西。另外,在口头“告事”的同时,也采取了书写记事的形式。下面的“告”例明确写明了此“告”是采用了“书面”的形式进行的: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襄二十四年传)

杨伯峻对此句的解释使其更加明了:“寓,寄也,托也。据下文,知子西相郑伯如晋,故子产托之致宣子以书。”从《左传》的告事制度中我们能够看到许多与“告”紧密相连的“书”写制度。“书写制度”直接体现了当时对于新闻事件已经进行了笔录,而不仅仅是口头传播。如:八月,纪人代夷。夷不告,故不书。(隐元年传)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隐十一年传)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不书,不告入也。(德二十四年传)戊申,使杀怀公于高梁。不书,亦不告也。(僖二十四年传)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文十四年传)

结语

由以上例子可看出,遇到国家有危险时,诸侯国一方面要将情况如实地报告给有关国家,一方面通过报告情况来向盟国申请援助;可见联合诸侯发动战争,几国进行政治联盟也是一大告“事”;诸侯国通告不及时、时间不准确或不通告应告之事就会得到批评,并且史书不予记载。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春秋时期,成熟的新闻制度已经完备,与唐代以至宋代的报纸方式的新闻制度和形式相比,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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