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同《诗经》、《尚书》、《礼记》、《周易》一样,都是中国古典文化“四书五经”之一,这部书籍传说是孔子所修订。
孔子作《春秋》的原因,在《西南联大通识课》这套书中,罗庸表示,中国自周朝开始,奠定了农业社会的基础。农业社会有三大特点,第一,地址固定;第二,有家庭组织;第三,有宗法制度。农业社会大体上来说,是以伦理为中心的,所以当时的一切制度,都建立在宗法伦理上。
可是到了春秋战国,从重礼义变为重利害,这就导致了社会混乱。孔子大声疾呼,希望能够力挽狂澜而谋安定,因此作《春秋》这部书传世。
《春秋》其中的内容微明大义,言简意赅,没有注释很少人能够真正读得懂。
后人为了给《春秋》传著,就做了注解,《春秋公羊传》就是其中的一部解释《春秋》的著作。下面摘抄《春秋公羊传》中蕴含人生哲理的经典句子,配上译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公羊传.僖公十年》
一个人要想加害另一个人,
就算另一个人没有犯下任何过错,
也丝毫不会担心找不到责罚他的借口。
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公羊传.宣公十五年》
用来赶马的鞭子再长,也打不到马的肚子上。
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即使再有本事,也总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君子见人之厄则矜制之,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
贤明的君子,看到别人遭遇磨难,身心痛苦的时候,就会生出怜悯之心,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力量帮助他渡过难关。
卑鄙的小人,见到别人遭遇磨难,陷入困境,就会幸灾乐祸,甚至落井下石。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公羊传.襄公二十六年》
如果为了保存自身或完成任务,要杀害一个无辜的人,作为有道义的君子,是不会这么做的。
他们宁愿冒着失职的罪名,也会设法将无辜的人放掉。
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公羊传·僖公十七年》
贤明的君子,憎恨一个恶人,从他一开始做坏事就非常的憎恨,而欣赏一个好人,也会一直表扬嘉许到最终。
表明了贤明的君子,对于好恶是非常分明的。
松柏之下,其草不殖。——《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
在松树和柏树这些高大的树木之下,一般的小草是不能够成长的。
意思就是说,在强者面前,弱者很难能够汲取到足够成长的养分,很难存活。
在《西南联大通识课》这套书中,罗庸说过,孔子以前,学在官守,孔子以后,学在私门。学在官守时,提倡礼乐尚有根据;学在私门时,既无以兴礼乐,则唯有讲“仁义”而已。
因此,才有了孔子编订的《春秋》,和后人用于注释《春秋》的《公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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