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鬼神观念与基层社会管理。鬼神观念是先民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是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礼俗的表现形式之一。
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了自然崇拜,随着人类的进步,鬼神观念也在随之发展,并且逐渐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鬼神观念更是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在当时的社会风气影响下,民间的鬼神观念也很浓厚且富有特色,同时对基层社会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管理作用。
(一)春秋战国时期民间鬼神观念的形式。春秋战国时期关于鬼和神的记载较为常见,二者也常常同时出现,且并没有严格的划分。但在实际的祭祀信仰中还是能看出二者的差异,神是被人敬仰的对象,求其赐福保佑,鬼则常常与精怪相提并论,会给人们带来灾难,人们往往对其敬而远之,甚至要想办法进行驱逐。
此外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父母及祖先的祭祀也很有特点,父母祖先是切实存在过的,与鬼和神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区别,既会如神灵一般庇佑后人,也会如鬼怪一般作祟,因此有必要单独讨论。
1.驱逐鬼怪。春秋战国时期鬼怪观念在基层社会民众间很是盛行,一些无法解释的自然和非自然现象往往被认为是鬼怪在作祟。《墨子·明鬼》中有对鬼的阐释:“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可见,鬼大概可以分为自然鬼和人鬼。人鬼多是祖先死后化成的鬼,《礼记·祭法》中记载:“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
自然鬼的种类则比较庞杂,一些精怪往往也与鬼相提并论,《庄子·达生》中记载,齐桓公认为因鬼而致病,可见,在春秋时期人们的认知中,鬼怪是无处不在的,且常常会给人带来危害,人们对鬼怪的态度往往是躲避甚至驱逐。
《左传·宣公三年》记载,楚庄王问九鼎的大小,王孙满回答时说到,铸九鼎时铸上了一些精怪的图像,百姓们没有遇到对其不利的鬼怪就是上天的福佑。
《九店楚简》中记载了巫祝为祈求病人灵魂归来祭祷某神之子武夷的事件,武夷的任务就是“司兵死者”,在古代,兵死者“未尽天年,不得善终,是为厉鬼。”《淮南子·说林训》中有:“兵死之鬼憎神巫。”高诱注:“兵死之鬼,善行病人,巫能祝劾杀之。”
睡虎地墓竹简《日书》中驱逐鬼怪的记载颇为丰富。尤其是其中的《诘咎》篇,记载的鬼怪种类多达几十种,同时还记载了驱逐这些鬼怪的方式,一些自然现象如雷、火、风等也被人们认为是鬼怪在作祟。
有的鬼怪会使人无故而生病甚至死亡,威胁到了人们的生活安全,这样的鬼怪虽然不会给民众造成很多实质性的损失,但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困扰,让人们的生活难以安宁。还有的鬼怪会夺人财产,使人们受到损失,如:“鬼恒襄(攘)人之畜,是暴鬼,以刍矢鸢(弋)之,则止矣。”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战国时期的鬼怪往往与日常生活相关,人们随时随地都可能被各种鬼怪所困扰,这些鬼怪还往往和普通人相似,也有男女之情、口腹之欲,可见基层社会的鬼怪形象往往也是从其生活之中脱胎而来,带有着浓厚的民间特色。如此多的鬼怪存在会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诘咎》篇开篇就有“鬼害民罔(妄)行,为民不羊(祥)”,一定要驱逐走甚至除之而后快。
2.信仰神灵。春秋战国时期基层社会民众信仰的神灵种类也比较广泛,只要能给人民带来或多或少好处的都会被人们当做神来祭祀。这些神灵大致可以分为天神和地祇。
天神更多是君王及上层贵族进行祭祀,对于基层社会的百姓而言,天神离他们有些遥远,祭祀一些自然神等生活中实用的神灵往往比天神更能直接满足他们需求。但这也不代表百姓们就要无视天神的存在,王孙贾曾问孔子:“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孔子回答:“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可见孔子的观念是虽然不一定要经常祭祀天神,但也需要存有一颗敬畏之心。
地祇往往与基层社会百姓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也是他们最常祭祀的神灵。农耕民族往往对土地有着崇拜和敬畏,土地神也一直在百姓们对地祇的祭祀中占有重要位置。
《秦家嘴楚简》的卜筮祭祷记录中对此多有记载:“赛祷宫地主一豭”、“地主、司命、司祸各一牂”、“秋三月择良月良日,与祷大地主一豭”。此处提到的地主和大地主皆为人们日常需要祭祷的土地神。可以看出,简文中提到的土神、田毫主、田大人等主要是掌管和土地相关的事情,为了表示对他们的敬重,人们在固定的日子会限制动土建房以及田间农作。
除此之外,五祀也是春秋战国时期较为常见的神灵信仰,因其所涉及的几项事物颇为贴近日常生活,基层社会的百姓经常进行这些祭祀。《礼记·祭法》中记载:“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但孔颖达的正义曰:“‘《士丧礼》曰疾病,祷于五祀’者,证士亦有五祀。”“祠五祀日,丙丁灶,戊己内中土,乙户,亥癸行、庚辛门。”
或许,周代最初的国家规定确是基层百姓只能立一祀,但随着西周到春秋再到战国的时间推移,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革,随着礼的逐渐下移,原本固定的原则也被打破,民间可祭祀的神灵也越来越多,到了战国末年,民间也从最初规定的只立一祀到五祀俱全。总之,这些神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常祭祀他们,以求得家庭生活顺遂,亲人平安,这是当时社会信仰很贴近现实生活的反映。
3.祭祀父母、祖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秉持着对鬼神观念的深信不疑和对孝文化的重视,祭祀父母和祖先都是春秋战国时期基层社会民众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礼记·祭统》有言:“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就把祭祀父母和孝道相提并论。
祭祀父母要恭敬虔诚,仿佛父母还在世时一般,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中还记载了许多祭祀父母的吉日:“祠父母良日,乙丑、乙亥、丁丑亥、辛丑、癸亥,不出三月有大得。”可以看出,适合祭祀父母的日子有很多,在这些日子里进行祭祀的子女还能在短期内有大的收获。
除了对最亲近的双亲要虔诚的祭祀外,对祖先的祭祀也是必不可少的。“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爱父母是人的天性,而爱父母也就必然要尊敬祖先。从《论语》中的相关记载可以看出,孔子对祭祀祖先也持虔诚认真的态度,“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祭祀时必须要发自内心地表现出对祖先的敬意,郑重其事如祖先亲临一般,如果敷衍了事甚至找别人替代还不如不祭祀。春秋战国时期上至天子下至基层社会民众,都要对祖先进行祭祀。《国语·楚语下》记载:“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卿、大夫祀其礼,士、庶人不过其祖。”
上层贵族的祭祀种类繁多,而生活于基层社会的士人和庶人最主要的还是要专注于祭祀自己的祖先。“庶士、庶人无庙”,他们不像贵族一样有诸多祖庙可以用作正式的祭祀地点,但“庶人祭于寝。”可以在所居住的地方就地进行祭祀。
《秦家嘴楚简》中就记载了当时社会地位不高的“士庶人”对父母祖先的祭祀,“祷都于五世王父以逾至新(亲)父”、“赛祷五世以至新父母肥豢”、“祷之于五世王父王母训至新父母,疾”。以上简文可以看出其祭祷的对象均为上溯到五世的祖先至自己的亲父母,由此可以推测,当时基层社会地位较低的民众经常祭祀的祖先多为五世以内的直系亲属,对远祖及先王等很少进行祭祀。
结语
同时,春秋战国时期祭祖的情形也很常见。人们离开故国前也要到祖坟处进行祭拜,这样既能表达对祖先与家乡的不舍之情,也包含了对祖先保佑自己在异乡行路顺利的期许。综上可见,春秋战国时期基层社会民众对祭祀父母、祖先极为重视,不仅在祭祀态度上要保持敬畏与庄重,祭祀原因也多种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