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到底讲了什么

  据统计,中国现有二十四史,是指前四史,也就是正史和前传。前史包括史记、汉书,共24部,又称“前四史”。后四史为“后传体”,指西汉以后的实录。二十四史也叫正史。从春秋战国时代到清代,前四史主要由朝廷编纂,后四十年为民间收集撰写并编纂完成。前后一百二十多年间,从西汉到清朝经过这二百多年时间共编修了一千四百一十卷史书。

《二十四书》是中国现存最完整的史书体系。因为从《史记》开始就被纳入中国历史教科书,它不但记录了汉武帝的故事和汉武帝时期发生的事情,还为后世补充了有关西汉历史的内容。《二十四史》这部史书记载了从黄帝算起,到汉武帝刘彻即位为止所经历过的朝代和大事。

1.纪传体

纪传体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史学体裁。它是由史官(皇帝之师)对各个朝代的情况进行记录,然后再加上其他朝代的历史,最后由皇帝自己对这些史官的评价,于是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史书。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皇帝,所以纪传体史书也叫太祖史。

《后汉书:武帝纪》中记载刘秀在位二十四年期间所发生的事件:文帝四年冬十月戊申,刘秀被刺于京师。武帝诏建武二年、二十六年及二十九年共五年。景帝时的纪传有:《后汉书:武帝纪》、《元朔初年间传》、《武帝纪》、《元朔三年后传》纪》、《元朔四年后纪》、《元朔六年后纪》;元朔七年后:《元朔九年后纪》。

2.编年体

编年体是把历朝历代的重要事件都整理为年表。如《三国志·魏书·司马懿传》记载了诸葛亮在位期间所做的一些大事;《宋书·刘宋陈朝》记载了当时皇帝宋真宗刘彧的一些作为;《后汉书·张衡传》记载了当时淮南王刘长去世之后,朝廷发生了许多很重要的大事。

编年体是为了更好地表达历史的事件,如把历史时间缩短或者合并来表述时间。而史官编写纪传体是为了给后世提供一个正确的历史依据。这种编年体能够准确地反映古代时代最具影响力的事件,并且每一句话都是说对了几句话。

古代人有很多学问,为了学习这些知识也都可以研究许多知识。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知识体系和理论,很难将知识一一记起或者一一整理出来。所以古代没有编写完一本书就能够了解一个国家所有时期最具有影响力和最具影响力的人物,所以才能够编年体一改过去史书所需使用繁体字表达重要历史信息、编写时间都要与史书本身相符等缺点。

3.纪传体史料简史

纪传体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纪传体式,它将历史事件与政治人物、事件发生顺序紧密结合起来,以纪事的方法记述历史。如史记就是一部以人、事为中心、按时间顺序叙述史之变迁的史书,又称为史传。

司马迁因为“身在史学”以及为了写好《史记》不得不将时间跨度从春秋战国时期一直到汉代。司马迁在《史记》中曾写到:我为尧舜,我为夏桀,我之罪不可赦,罪者不可复报!”

司马迁《史记》的特点就是以个人形象与历史事件相结合。在这里他不仅写个人而且也将其对历史事件的记载融入了整个历史中。

他既不像当时的帝王只有一些史书可以参考,又不同于之前的帝王只有一部正史,这种编年体在编修的过程中还融合了很多不同时期文化以及制度对历史事件的影响。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文化多元之国、自古就有“礼崩乐坏”之说。但是这种情况又会发生什么呢?答案很明显,就是儒家学说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发展中最重要、也最稳定的思想之一。中国自古有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们应该尊重历史,更应该对过去做出评价。

4.正史观。

这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史观,也是我们必须了解的、认识到的历史观。正史代表着一个历史阶段的基本面貌。

它所反映出来的客观情况是我们所要了解和认识。正所谓“不以成败论英雄”。正所谓“非史实不能胜实”。所谓“实”,不是指一切记载和叙述都真实可信。“虚也者,不虚无其事也”。

正所谓“实”,只有真实可信的历史,才能更好地引导我们去认识历史事情的真相。所谓“实”就是实事求是地记录事情,真实地反映历史事件的过程以及结果。而“虚”和“实”都不能作为历史中的真实存在。

5.本记性史书。

本记性史书是指以史书中所记载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作为叙述主体进行记述而不是以史书中所记载的历史事件、人物为叙述对象进行叙述。也称实录。记事主要为记事体志,其中记载着人物行为、事件发展过程和结果。

实录中有关事件发生、发展过程及结果的记载是整个史书体系中最基本但又最重要的部分,是各本史书中编撰最完备的一部。它是编纂者对前人所做记事进行认真研究后编撰完成的史书,包括纪传体、笔记型、志体书。它以各种形式记载了史书中所记载的重要时事、史事和人物。由于所述事件、人物具有较强的史料价值,所以后来很多历史学家对此进行扩充,整理成一部完整的“正史体”(一般称为“旧史”)、“新修史”、“史书集解”等。

二十四史(全十六册文白对照珍藏本)一套书读懂中国历史24史,原文+译文,京东月销量好评率98%无理由退换京东配送¥.9购买

“旧史”和“新修史”是古代编修史时由皇帝主持进行编纂工作,编修者根据已完成或即将完成著作而编写成修史大纲或编写提纲或分卷编写成目录等一系列有关修史方针、政策、制度等内容的史书记载形式。“旧史”则是将上一时期已完成或即将完成著作而被编纂成史书后重新编撰而成的史书形式。

它不仅记载了以往编修史所留下的文献资料和有关文件等,还根据不同时代社会发生演变产生而又具有时代性特点的事件而编纂成一部完整而有特色的史书以记录当时社会发生变化与发展之历史。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tzrz/9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