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学究系何种样学问?观诸先贤所言,孟子谓其涉及三个要素:事、文以及义。《公羊传》也有类似的说法,《公羊传》与孟子一样,均强调了《春秋》事、文以及义三个要素。
《春秋》的第一要义是“事”。《春秋》以“事”为基础,离开事则成空言,也就不成《春秋》。历代以来的研究者,无论如何看待《春秋》,都基本认同《春秋》是纪事的史书,区别在于对所记之事采取哪种看法。
在公羊家看来,《春秋》当中所记皆为乱事,《春秋》所以书乱世之事是期望由乱到治,以达拨乱反正之效果,可归纳为因乱除患四字。
辞是《春秋》的第二义。《礼记·经解》谓:辞是指向事的,通过归纳总结,一类事赋予相同的一辞来记载。《春秋繁露》中的说法就更清晰,董仲舒其实在当中介绍了两种辞,也向我们展示了辞的有限性。
辞是限于事的,哲学上而言不能完全超脱,必然有其对立面——非辞存在。《春秋》之学注意到了这一点,多以常变言说。
常辞用于常事,非常辞用于变事,变事无类,不能归纳总结,只能按照具体情况具体言之。但是非辞虽看起来无规律,但却与辞一样是指向“义”的,都在“指”的含蕴之下,并不是不义的信口开河。辞与非辞的对立统一之超越即是义。
《春秋》的第三个层次是“义”。公羊家认同《春秋》有已修与未修之别,承认孔子制作之意,《春秋》之中蕴含孔子大义,事辞皆指向于义。所谓大义,即皮锡瑞所谓“诛讨乱贼以戒后世是也”的君臣父子纲常伦理。义之中应也有层次之分,尊王攘夷是义,荣复仇是义,贵元重始是义,天不变道亦不变也是义。这一层次最基本的是体现为义与道的不同。
义与道笼统而言可视为同,但其实层次不同。义在古人常训为“宜”,宜即是适宜,是一定语,宜之后总有一物。因此宜(义)可含括所有,为道显之理。道必须降下为义,才能为人所识,为人所用,对人才有意义;义却必然超脱为道,才体现其全部价值。
二、《春秋》公羊学的三种路径(一)《春秋》的学理探究
事→辞(非辞)→义→道,这一过程恰好是一般学者学习《春秋》的过程。人们阅读《春秋》,首先看到的是文字,但仅能从文字中读出发生的事;然后慢慢了解到《春秋》用辞的规律;最后了解到这一用辞规律中蕴含的大义。
多数学者言《春秋》之学均止于此而以为功成,但这一过程并不止于道而完结。从《春秋》学而言,孔子作《春秋》并不旨在明道,而是要拨乱反正,最终要治世的;从哲学角度而言,道是自由的,并不会静止在他本身,一定是要发散到世间万物的。因此,道必然下降,这一《春秋》学过程仍将继续。
道首先也是降落为义,其次,义降落则为礼。与辞有常变之分一样,礼依托于事,因此也是有限的,有其对立面存在,即非礼之义,称为“权”。《春秋》公羊学重权,解说权变思想亦最为清晰。
权与错事都是违背常礼的行为,两者极难分辨。同样是违背了常礼,为什么有些事情径直以为错事,有些却认为是权?甚至牺牲了自己反而被看作错事,如逢丑父;那些贪生怕死之徒反倒以为知权,如祭仲。因此,《春秋》对于权的解说极为谨慎,甚至直接告诫世人,权非圣人不能言之。
那么错事与权的区别究竟何在呢?权与错事性质即不同。权可谓非礼之义,或非文之义,是礼的另一面,与礼对立统一于义。权虽违背常礼,却与礼一样,都含蕴于义,因此所为都是正确的。错事却仅仅是对义的违反,是道外之事而已。所谓可以然之域即指义之中,说清楚了权虽反于经,但并不违背义的意思。
由礼与权出发,又生出新的有义之事,所谓礼禁未然之前,以此达到拨乱反正的目的,则《春秋》成。
一般看来,这一过程大致经历两个阶段,事经辞以进于道为上行路径,指学习《春秋》的路径;由道经礼下落为事为下行路径,指《春秋》之治。前者是学习经典、理解经典的路,主要属于理性认识,是修养的一部分;
后者是应用、实践经典的路,既是自己的道德礼法实践,也是教化推广,让更多人闻道行道,进行道德礼法实践。故前者必讲认识、理解方法,后者涉及社会共同体,必讲礼,两者结合,应是儒家尽己修养和推己教化的统一。
这一系统本身是圆融完备的,并没有上行下行之分。道按照自身运动,可显为义,亦可直接现为事,这些事都是符合礼,符合辞的正事。同时,事、辞、礼、义都不在道外,四者任一都可直通于道。“性无定体,论亦无定体。有自本体上说者,有自发用上说者,有自源头上说者,有自流弊处说者。
总而言之,只是一个性,但所见有浅深耳。若执定一边,便不是了。”所谓不同路径只是书写的角度不同而已。
(二)《春秋》公羊学的三种研究路径及其关系
按照学理分析,《春秋》学是道展开为义、辞、礼、事,而又回归于道,复由道展开,不断变动的统一圆融系统。《春秋》学中包含了义、辞、礼、事四个要素。这四个要素虽然层次不同,但都是道的下降,而又可回归于道,复又展开全部要素,因此理论上而言,由四种任一入手,都可达到对《春秋》之学的把握。
从具体研究来看,《春秋》公羊学的研究确展现为三种研究路径,即:由辞而进、由礼而进和由义而进。以往的《春秋》公羊学史已证明是按照这三种路径展开,以后的《春秋》公羊学研究也不在这三种路径之外。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这三种研究路径,这三种研究路径关系如何,学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杨济襄认为这三种路径截然分开,赵友林、张高评认为《公羊》为统一的一派,所谓例学只是义辞的条例化而已,“东汉时期,《左传》学者与《公羊》学者先后展开了三次论争”,以争取《春秋》的独家解释权,由此引发的是三传书法的不断条例化。
理论上而言,礼与辞都是道的外显,由辞而进可通礼法,礼亦可以辞言说。因此于公羊学而言,其实无所谓派别,义、礼、辞都是不可或缺的,在深通《公羊》的学者体系中,就体现出事—辞—礼—义—道的圆融系统。
公羊义派可以单独成立,但却需要经过礼或者例的实现,才能保全其学。公羊礼学和公羊例学都无法单独成学,必须达于义,才能完成其学。于公羊学本身而言,义(道)、礼、辞、事四者缺一不可,任何囿于其中一个因素的学问都不能成立。
三、《春秋》公羊学史——三种路径的展开(一)例解《公羊》的历史
以辞解说可称公羊学例派,这一派别是公羊学者中的主要部分。汉代自胡毋生即开始言例,其后例学一大成是在何休,《公羊》例学的家法至何休乃齐备。
何休之学可谓三科九旨基础上的义例大全。何休之后以例解者有徐彦,徐彦注疏发展了何休义例。尽管何休已建立起一套相当完备而系统的《公羊》义例系统,但仍有不够严密处。更为重要者,何休对《春秋》经传的注释,常常以个案的方式随文注解,而未明确以书法视之。
其后陆淳、赵匡、啖助之学亦多言例。啖赵之学不局限于例,甚至不局限于《公羊》。元代赵汸有《春秋属辞》,点明属词比事为治《春秋》之法,仍然有啖赵之学兼采三传的影子,糅合三传,谓笔削之旨见于史法与义法两者。
清代庄存与即是例学一派,其后常州诸贤皆自例中解经,如孔广森。孔广森的特别之处在于,他所说的三科九旨不同于何休宋氏之说,因此又常被批为不通家法。其后刘逢禄俨然是义例之学的超级捍卫者,视义例为治《春秋》的命门所在,其作《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当是义例解说的集大成著作。
今人论说《公羊》,基本不脱义例,重要的如杨树达《春秋大义述》、戴君仁《春秋辨例》、段熙仲《春秋公羊学讲疏》等皆属此类。
(二)义解《公羊》的历史
公羊义派的人物首推孟子,孟子论说《春秋》之功,亦说《春秋》之微言。而公羊义派的集大成者是董仲舒,他认为《春秋》以百年之事承载王法,《春秋》的核心即是善善恶恶的大义。董仲舒基本奠定了公羊义派的规模,发明解说了诸如天人感应、大一统、存三统、张三世等命题,可称为公羊学史上第一个系统的理论。
其后以义说《公羊》的一大时期是在宋代。宋儒说义与公羊家法说义略不同,晚唐啖、赵以后,学者舍传求经,不为专门之学。至宋代庆历后,疑经之风盛行,学者以求天理为旨归,经学皆天理之义的外显。
至晚清今文经学兴起,以义解《公羊》渐成趋势。常州学派刘逢禄之学也以求《春秋》大义为旨归,其后甚至以《春秋》大义可含括其他诸经,而作《论语述何》。
刘逢禄之后,魏源、龚自珍皆发展了刘逢禄义解《公羊》的思路,经戴望、王闿运,至康有为、廖平而大成。今人有所谓大陆新儒家,蒋庆、陈明、曾亦诸人旨在复兴《公羊》微言大义,亦属此派。
(三)礼解《公羊》的历史
相较于《公羊》其他两家来说,公羊礼学素来为公羊学者忽视,学者大部分都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