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的民主制度究竟体现在哪里

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尚书》载:“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这是有关古人占卜的记录。到春秋战国时代,这种形式便演变出更多方式,君主需要作出重大抉择时,会根据多名占卜官员的意见,不会选择一家之言,最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进行决议,这也就是中国民主的最早起源。春秋战国时代这种民主制度非常有趣,列国诸侯纷争不断,每个诸侯国可能都有独到的思想,有的时候就会厚此薄彼,互相贬斥,期间就会发生很多不讲道理的事情,但有此有彼,自然也产生了很多讲道理的事情。那么这些东西都需要某种形式进行展示,即是所谓的开会。《周礼》“月计曰要,岁计曰会,大会犹大计也。”什么意思呢,就是小事情开小会,大事情开大会。上古时代没有报纸电视,没有手机电话,想要知道诸侯列国最新的动态信息,开会就是最佳方式,也是最真实可信的方式。这种方式后来演变成诸侯会盟,就是要干什么大事前,必然召集诸侯会盟,共同进退。《尚书》载:“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在攻灭殷商的战争前,周武王即在孟津大会诸侯。齐桓公的九合诸侯在国人眼中,中国人喜欢开会,自古以来就是,很多历史事件都是跟会议有关。比如齐桓公的九合诸侯,就是组织召开九次会盟。比如鸿门宴,也是双方开会讨论楚汉战争,还有召陵之盟、葵丘之盟、践土之盟等,都是著名的诸侯会议。《史记》载:”司马错与张仪争论於惠王之前,司马错欲伐蜀,张仪曰:不如伐韩。“秦国颇为坚持会议制度,即便秦国也常常以会商方式决定重大决策部署。春秋战国时代的君主或权臣,在面对重要战争无法抉择的时候,往往都会召集朝臣聚集,进行讨论。中国的会议制度可谓是源远流长,而古代的开会往往被称作朝会或者集议,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话,尤其是秦国非常流行一种叫“廷议”的制度,就是遇到难以抉择之事,秦国君主召集朝会,大家共同讨论实施步骤。秦国坚持类似于民主的会议制度,秦国君主绝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所有问题都可以摆到桌面上来说,进行集体的讨论和决策,也就是加强君主与朝臣之间的交流的常态化制度,任何事情都不会藏匿于心中,打所谓的肚皮官司。这也促成秦国的头脑风暴非常有效,在史书中秦国通过廷议所决定的很多事情,对秦国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群臣皆以为便秦国给人的感觉是非常有霸道之气的,但在秦国的历代君主身上,却似乎看不到这种独裁的影子,尤其是秦孝公求贤令的发布,更是凸显出秦国不同于中原诸侯的意识形态。《说苑》载:“秦始皇帝既呑天下,乃召群臣而议”,这次“廷议”所决定的议题,就是“皇帝尊号”,秦始皇自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盖五帝,为始皇帝,后世以数计,一世,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可惜的是秦国二世而亡,就并非会议所能决定。秦始皇是个很喜欢开会的人,在推行许多重大决策时,都曾举行会议,而且也不会因为人多而做出选择,当年统一六国之时,朝臣集议是否恢复封建制度时,史书载“群臣皆以为便”,唯独李斯认为经历数百年分封体系已经瓦解,即便周天子也无法控制内乱横生,秦国需要一种新的体制来管辖臣民,即“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就是影响后世千年,发挥着巨大作用的郡县制度。这也就反映出后世对秦始皇的看法也许有所偏颇,所谓的焚书坑儒、废除六国文字、推行郡县制都是通过廷议的方式决定的,所谓秦始皇为绝对暴君的观点,本身就是错误的。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后就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法制国家,虽然没有后世宪法的成熟,在秦国所推行的法制,为秦国臣民所接纳,法律的约定成为臣民遵从的准则,包括会议的制度也自此保留传承。秦国的这种法律不是全民的产物,不过是希望从中获取利益的贵族利益集团的创造,由于秦国地处中原边陲,不会如同宋国郑国这些小诸侯国常常受到战争的侵扰,其日常的法律制度也才得以保持,甚至如同会议制度这种体系,也因之于此,为秦国所推广。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cyrz/7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