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如今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并没有具体的名称,古代王朝为了更好的统治全国领土区域也会制定出各种行政区划制度,就比如商周时期实行的分封制、春秋战国时期实行的郡县制等。
许多王朝在发生更迭时都会推翻以前的制度重新建立新的制度,当然行政区划制度也会随着皇帝对下属不同的掌控需求而改变,就比如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国家更好发展我国就重新规划过一次行政区划。
在春秋战国时期,整个中原地区被几股势力分割,每个国家为了更好的管理下属区域,就将商周时期的分封制更改成了郡县制。
虽然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摒弃了将土地权利等分封给其他人的制度,但还是有部分土地会被封给其他人,但这种将土地封给其他人的封君制与商周时期将土地和权利都封给其他人的分封制是有本质区别的。那么,春秋战国郡县制逐步取代了分封制,为何还有封君呢?
一、分封制是什么
说到分封制,我们首先想到的一个人便是周幽王,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中被戏的诸侯便是在分封制下出现的名词,分封制便是我国古代君王分封诸侯的制度。
在分封制下,君王会将一部分土地已经在这片土地上几乎所有的权限都分封给诸侯,商代时,分封给诸侯的称号有侯和伯两种。
西周时分封制对诸侯所放的权利更多,西周灭商后,西周皇帝将大量前朝的土地连同土地上的居民都分给了西周皇室的其他人和灭商时的功臣,而且还允许他们将封赏得到的土地等世袭给后代。
但这些诸侯享受了更多的权利也就有更多义务需要做到,他们不仅需要服从天子的命令,也需要定期拿出贡品给天子朝贡、给国家提供军赋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正是因为诸侯需要对天子负责,需要履行一定的职责,周幽王在点燃烽火时才会有大批诸侯带着人马来营救周幽王,却没想到只是周幽王为了让褒姒一笑而戏耍他们,几次之后,他们才会对周幽王失去信任不再继续来营救周幽王。
商周时期的分封制不仅仅包括天子对诸侯的分封,诸侯也可以在自己的封地那实行分封制,诸侯的下一等级是卿大夫,卿大夫的下一等级是士,被分封了的卿大夫也需要对诸侯负责。
虽然分封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强化一个国家的军事能力,但同时也会削弱天子对土地和国家的管控能力,一旦各地诸侯失控,就会出现十分可怕的后果。
假如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时最后周幽王被其他人攻打时诸侯是知道这个事实的,却没有来营救,这个假设成立的话就能看出分封制黑暗面的可怕程度,毕竟天子甚至都是不可以直接管控诸侯领地的臣民的。
分封制到底是什么时候被提出的已经不可考,但分封制在历史上确实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书上也有对分封制的介绍。
分封制的缺点很明显,春秋战国时期的君王很明显就是认识到了分封制的缺点,才会将这个制度废除,重新研究出能够更好管理国家的行政区划制度。
二、郡县制是什么
郡县制是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行政区划制度,郡县制与分封制将土地分出去有所不同,实行郡县制的天子是为了将国家所有土地都重新收归中央,分划出郡和县两级,郡由国家统一直属管理,县则受郡的管辖但同时也受中央监督,郡县管理的长官都由君王统一派遣。
这样的制度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封建君主们的喜爱,郡县制下不会再有人在自己的封地上为所欲为,国家内的大官小官都由封建君主直接任免,这让封建君主的权利直接达到了顶峰,封建君主可以掌控国家内部的所有人事任免权,将所有权利都牢牢抓在了自己手中。
县制最早由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楚武王制定出来,郡制由秦国的秦穆公想出,之后后人为了国家政权稳定,便结合前人经验不断更改,其中法家对这一制度研究的最为透彻。
在秦汉时期郡县制基本成型。隋朝时的皇帝在利益的需求下将郡制改成了州制了,郡县制也变成了州县制,但其本质与郡县制还是差不多的。
我们都知道郡县制中郡这个行政单位是大于县的,但只有少数人了解,在秦朝刚刚实现大一统时,县是国内最大的行政区划单位,秦始皇还犹豫是否要继续建立郡制。
直到李斯以商周的分封制为例子说明只建立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很有可能将大部分权利重新分给县的长官,秦始皇才决定实施郡县制。
在郡县制下,设立有三十六个郡,每个郡都由郡守、郡尉、郡监共同管理,郡下面又设有县,郡可以管辖县,县由县令管理,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这样皇帝就可以将整个国家的管理权都把控在自己手中,郡县制从历史上看也是十分优越了,一直从春秋战国时期延续到了唐朝才又发展出了道路制,道路制也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加设一个新的行政区划单位“道路”。
这一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区域自治管理的监管,防止地方出现暴动时中央无法及时得知做出防范。
三、封君制与分封制,性质已发生变化
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出现了郡县制,但郡县制也不是从出现就像后来一样十分成熟,而且每个制度在更改时都会出现过渡期,分封制在春秋战国时期也不是一下子就被消灭掉的。
在春秋时期刚刚出现时,由于前朝的分封制,导致很多诸侯国都要比主国更加富有更加强大,因此很多诸侯国便就此独立出来,并为了自己的国家可以延续下去开始做出各种变革。
到了战国时期,许多国家的这一现象还是没有发生实质上的改变,因此一些国家便想出了一个新的办法,不会让诸侯无法接受彻底推翻分封,可以给他们一个过渡。
这个过渡就是封君制,这个制度就像是后来的一些封建王朝会给皇室中的一些人赏赐爵位,并赐给他们一些封地,但这些封地的实际意义只能是给这些人提供一些赋税,而并不能让他们在封地上为所欲为,他们不能在封地上练兵,否则就会被视为谋反。
所以这个时候的封君制更像是封建君主给被封者的一个不同寻常的赏赐,而不是给了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利。
战国时实施的封君制也不是随便封赏的,而是有十分苛刻的条件的,首先被封赏出去的地盘不能太大,许多封君的封地都被设在了边境,边境的环境都普遍较差,又常年与别国邻壤经济很难发展起来,自然就会约束封君的势力;
其次便是封君拥有封地的时间并不是无限制的,被封赏给封君的封地都只能属于封君本人,不能世袭也不能转让他人,所以相对分封制诸侯可以一直世袭,封君制对封君势力进行了约束,使其无法传给下一代;
最后便是封君在封地内的权利极小,几乎出了在封地内收取租税外边无法在封地内做任何事,封君制将封君的权利约束到了极小的程度。
不管是封君制还是分封制又或者是郡县制,都是君主为了管理国家而设,或好或坏,对于不用朝代都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