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是孔子根据《鲁春秋》修改而成。
孔子
记事上起鲁隐公元年(前年),下迄鲁哀公十四年(前年),共年。
春秋
记事方法“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故其体例属于编年体,而编年以鲁君在位的时间为准。
《春秋》内容以政治活动及各国会盟、朝聘为主,另外,各国婚丧、祭祀以及日月食、星变、虫灾、地震、山崩、雨、霜、冰雹、水旱等自然现象。
《春秋》的内容虽然以鲁国为主,但同时兼及其他多个国家,因此该书具有春秋时代列国史的意义。
《春秋》与此前史书的最大不同在于“其义”,而“义”正是编纂历史著作的重要目的。因此《春秋》极为讲究笔法,强调定名分、寓褒贬、示惩戒,希望通过“正名”、“尊周”、批判僭越行为而达到维护周礼、恢复西周盛世之目的。
同时,因拘于记事以明义、垂言以立教,故《春秋》不能坚持直书,有很多曲笔及回护的地方。
《春秋》是我国第一部编年史,又是我国首部私修史书,对后世影响极大。
《春秋》一书仅仅约字,分条记事,不相联属,文句简略,不计事情原委。字数最多者有47字,最少者仅一“螟”字。再加上措辞隐晦,如果没有注解,极难通晓。后人从不同角度对《春秋》加以解释,其中《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影响最大,合称“春秋三传”。
春秋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