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經所追求的王道之治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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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經是一部神奇的經典,孔子用“春秋筆法”,在一個極度混亂的現實世界中,開創了一個高度文明的新世界。而這個高度文明的新世界,就是王道之治。然而須知,春秋經視野下的王道之治並不一定是人們普遍以爲的太平之治。因爲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對王道的追求目標是有所不同的。如果在亂世奢求直通太平之治,那結果衹能是以另一種人爲的亂來代替舊亂。因此,在春秋經中,王道之治是與時俱進的時中智慧,不僅可以致太平,在非太平之世特別是亂世尤其需要行王道。因此,根據所處時代世道的不同,王道之治分別表現爲三種面向:“亂世”王道之治、“治世”王道之治、“聖世”王道之治。也就是說,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有著相應不同的王道表現。三種王道之治的形態,同時表現在春秋經上。然而,春秋經是在亂世的廢墟上來書寫的,不善讀春秋者,以爲春秋所記載的,不過是“斷爛朝報”(殘缺的政事簡報)而已,或者僅僅是一些亂世形態,不值得一讀。善於讀春秋者,熟悉春秋筆法,可以讀出春秋經的“治世”來。如果能進一步體會孔子王心,便能讀出春秋經的“聖世”來,達到讀春秋經的最上等水平。“亂世”怎麼可能有王道之治?這正是聖人“知其不可而爲之”之道。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在絕大多數人看來,這樣的時代已經是不可救藥了。然而聖人之所以爲聖人,就是能在滔滔洪流中樹起中流砥柱,繫天下於旣傾,拯救生民。孔子作春秋,在無數的亂端之中立下“元年春王正月”,就如同滔滔洪流中的中流砥柱,一舉制亂,而使亂臣賊子懼。具體到“亂世”的王道之治,大端有兩個方面,一是尊王,二是收族。能做到這兩個方面,卽使是處於亂世之中,便是有王道。因此,在春秋經所處的時代現實中,雖然周天子已不稱職,然而春秋經仍然以王禮尊之,體現尊王之義。所謂收族,就是維繫宗族。春秋經中的收族,體現爲維繫華夏百姓宗族。春秋經的收族,是通過齊桓公、晉文公義行伯主而體現的。僖公二年,經: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澤。傳:江人、黃人者何?遠國之辭也。遠國至矣,則中國曷爲獨言齊、宋至爾?大國言齊、宋,遠國言江、黃,則以其餘爲莫敢不至也。貫澤之會,是齊桓公伯業的極致,諸侯群至,卽使是地處偏遠的江國與黃國也不遠千里而來。齊桓公以伯業尊周室,收中國百姓之族,這正是春秋經“亂世”下的王道之治。在亂世之中,尊王而收族,是孔子在春秋時期的現實中一直期待的,並爲此深深寄予厚望。因此,當齊桓公伯業衰,孔子一度悲傷。而當晉文公復起時,孔子的興奮之情在春秋經中躍然紙上。僖公二十有八年,經: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傳:畀者何?與也。其言畀宋人何?與使聽之也。曹伯之罪何?甚惡也。其甚惡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晉文公初爲伯業,首先執罪人曹伯。依春秋經正常的書寫,此條應該用月例(記錄月份,不記日期),而用日例(詳細記錄日期),正是因爲孔子在齊桓公之後又得見伯主興起,因喜而用日例詳細記錄。孔子在亂世之中,汲汲於王道之情,於此展露無遺。知及於此,便可以理解孔子何以欲往公山弗擾、佛肸。亂世之所以亂,是因爲無統。春秋經以王道治亂世,尊王而收族,這就是“亂世”王道之治。君子恆懷王道之志,不以時變而遷,死而後已,誰又能說亂世無王道呢?春秋經記錄了二百四十二年的事件,時間之長,跨度之大,紛繁複雜,唯聖人能撥雲見日,推見至隱,總括亂端而理之於一。雖然有無數侵伐戰亂、弒君篡權、滅國兼併的亂象,然而經過孔子以王心筆削編修,整部春秋經便呈現爲一部治理亂世的大法典,這就是王道之治的第二面向——“治世”王道之治。“治世”王道之治是通過春秋筆法來體現的,因此,熟悉了春秋筆法,就可以發現春秋經處處表現爲“治世”的特徵,隆禮而重法。誠如荀子所言:“隆禮至法則國有常,尚賢使能則民知方,纂論公察則民不疑,賞克罰偷則民不怠,兼聽齊明則天下歸之。”執政者能秉持王道,推崇法治,行以公正,雖然未必盡善盡美,然而不可以視之非王道。春秋經首先樹立了一整套王法體系,以“元年春王正月”所體現的大一統爲最高憲則,而有法可依。因此,春秋經的“治世”面向就是有法度,通過法度來貫徹王道王法,使得遵行王道王法者可以得到褒進,而違背王道王法者要受到相應的貶黜甚至誅絕。而無論是褒進還是貶黜、誅絕,在春秋經中都是通過春秋筆法來實現的。所謂的春秋筆法,是指諱、譏、貶、絕、賢、褒的書寫方法,以及日、月、時條例的敘事方式,從而來表達王道應當如何,不當如何。具體的春秋筆法是如何運用的,需要細心閱讀何邵公所注的春秋公羊傳。概略地說,春秋筆法中的諱、譏、貶、絕就是在王道之治下,對於非道非法之事所採取的糾正、治理措施;而賢、褒則是王道所表彰的行爲。而日、月、時例,是對親疏、遠近,以及輕重、詳略的書寫方式,從而體現恩情有大小,善惡有深淺。因此,春秋經的書寫是情理兼備的。春秋經書寫於禮崩樂壞的黑暗時代,然而,孔子以王心注入書寫之中,使得冷冰冰的現實中,充滿了溫情,貫通以恩情,從而激發人們追求光明的希望。因此,蔣先生稱春秋經是在黑暗時代樹立歷史信仰,在歷史信仰中指明希望的經書。而春秋經所指明的方向,就是王道之治。如何實現王道之治,春秋經給出了具有高度實踐性的方法與路徑。孔子身處春秋時代,走徧天下諸侯各國,親眼所見禮崩樂壞的亂象,親身經歷民生凋敝的亂世,然而上至王室下至諸侯,爲政者囂囂然“不知所以裁之”,天下盡弄於頑劣之手。不得已,孔子才退而求其次,以作春秋的方式,對當時的亂狀一一裁斷,開出對癥下藥的治理方案。嚴格來說,孔子所作的春秋不能視爲著作,因爲孔子不僅深明於二帝三王之道,并且有著豐富的現實從政經驗,而且長期周遊列國,深知空言理論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所以作春秋的方式也是“述而不作”(述先王之道而不臆造,改制不改道)。於是派弟子們找到當時史官所記錄的史記文書,一一展開,以最高大法官的態度,對當時天子、諸侯、大夫們的所作所爲一一加以裁斷,這就是我們今天所看到的春秋經。因此,春秋經其實是一部“大司寇決獄”(按今天的通俗說法就是“大法官裁決”)的記錄,而不可以當史書來看。正是因爲如此,在春秋筆法下的春秋經,並不是書面性的,也不是理論性的,而是實實在在表現爲現實性、治世性的。春秋經的“治世”面向,就表現爲以“春秋決獄”來實現王道之治。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蔣先生說,春秋是對歷史的審判。春秋經正是通過對黑暗無道、禮崩樂壞的大審判,從而撥亂反正,開創出王道之治。春秋經所審判的對象,是禮崩樂壞過程中應當負全部責任的天子、諸侯、大夫這些不作爲的爲政者。天不言,民難知,爲政者處在天地交泰中樞位置,其使命就是保守王道。因此,爲政者能守王法,就可以通達三才,襄助天地交泰而養致萬物生生。而如果爲政者變亂王法,就會導致天地否閉,民生不遂。因此,春秋經雖然是通過對天子、諸侯、大夫們無道行爲的大審判,卻不是對爲政者的排棄,而是以此強調君臣之義是如斯之重,從而“責備賢者”。春秋經以王心大力,喚醒天下良知,興起賢達,主忠信而徙義,“大人虎變”,“君子豹變”。從這樣的視角來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所出場的天子、諸侯、大夫們,就可轉而成爲“治世”下的賢者。這就是春秋經扭轉乾坤、“責備賢者”的深義所在。那麼,春秋經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呢?人世間最溫暖的莫過於溫情,最溫情的莫過於親親。孔子正是以親親之道,貫通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化腐朽爲神奇。作爲春秋時期的當世人,孔子雖然對世道之黑暗痛心疾首,然而始終是充滿深情的。因此,孔子移情於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將二百四十二年所發生的事看作是自家之事。對於自己以及父親所經歷的時期,也就是昭公、定公、哀公時期,看作是所見世(親眼所見),以深厚的恩情待之。期間凡是有大夫去世的,無論是有罪還是無罪,都要詳細記下來(詳細記錄其去世的日期),就像對自己的家人一樣,不離不棄。對於祖父所經歷的時期,也就是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時期,看作是所聞世(直接聽聞),恩情有所減淡。期間大夫去世的,無罪者詳細記錄,有罪者粗略記錄(不記日期)。而對於高祖、曾祖時期所發生的事,看作是所傳聞世(由祖輩傳說下來),因時間久遠而恩情變淡。期間有大夫去世的,不管有罪無罪,一律粗略記錄。孔子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將充滿深情的親親之道用之於春秋“罪人”,從而喚醒良知。因此,我們所看到的春秋,是世道愈亂(春秋從開始的魯隱公時期到孔子所處的定公、哀公時期,越來越亂),而孔子所灌注的王心摯情也越深,所表現出的“文治”也就越明顯。整部春秋就是孔子用親親之道,將王者“文治”加在現實的亂世之上,呈現出“世愈亂而文愈治”的景象。因此,所見世又爲太平世,所聞世又爲升平世,所傳聞世又爲據亂世。這,就是春秋經“治世”的“至德要道”。隱公元年,經:公子益師卒。傳:何以不日?遠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條所記錄的,就是孔子託爲曾祖時期的事,對大夫去世衹作粗略的記錄(不記日期)。君子之澤,五世而斬。所見、所聞、所傳聞,正是以孔子爲主人,服事五世,而有所區別對待。辭,是裁斷之辭,決獄之辭。“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三世恩情及治法不同,所下的斷辭也不同,這是對整部春秋經筆法的概括。春風化雨,暴則難濟。春秋經在追求王道的過程中,深惡武力,而堅持“修文德以來之”。在落實治道的過程中,同樣是以溫情化人,耐心而不激進。在實現春秋經的“治世”過程中,擔任大司寇的孔子,是充滿著深厚溫情的濟世者,是“必也使無訟乎”的大法官,更是開啟萬世太平的聖王。“治世”需要公義,而公義僅僅靠自上而下的裁決手段來維護是不足的。因此,春秋經同時提倡自下而上的舉義,以在上失法守之時,公義能得到維護。隱公十有一年,經: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傳:何以不書葬?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弒則何以不書葬?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爲無臣子也。子沈子曰:“君弒,臣不討賊,非臣也。子不復讎,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弒,賊不討不書葬,以爲不繫乎臣子也。”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隱何以無正月?隱將讓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隱公被桓公弒,而無人討賊,春秋經以不臣不子之罪討責魯國眾大夫。在有明天子的情況下,一旦有弒君情況發生,可以訴諸天子,以誅罪人。而在“上無天子下無方伯”的情況下,當君弒發生,無望於天子方伯,便需要責成臣子討賊。君弒是非常嚴重的特殊情況。而在其他違背公義的情況下,同樣需要由國人舉義行之。在論語中,冉有幫助季氏行聚斂之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在春秋經中,也有鳴鼓而攻之。莊公二十有五年,經: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傳:食之則曷爲鼓用牲于社?求乎陰之道也。以朱絲營社,或曰脅之。或曰爲闇,恐人犯之,故營之。春秋經借日食以說明“求乎陰之道”。所謂“求乎陰之道”,就是當處於陰位者專擅無道時,對陰進行聲討是合乎道義的,可以鳴鼓而攻之。日爲陽,月爲陰。日食的發生,是因爲月亮遮蔽了太陽,是陰犯陽,所以可以求乎陰。而社是土地之主,與月同屬陰,因此就在社鳴鼓而攻之。這就是說,當陰犯陽時,可以“求乎陰”,鳴鼓而攻之。君爲陽,臣爲陰。當臣犯君時,就需要“求乎陰之道”,鳴鼓而攻之。而當執政之臣有其他悖亂王道王法的行爲時,同樣也可以鳴鼓而攻之。春秋經鼓勵不畏強禦,認爲求乎陰之道是落實王道的必然要求。當陰犯陽、臣犯君、子犯父母時,以及當在位執政者悖亂王法時,國人皆可以鳴鼓而攻之。董子對此有著清晰的闡述:“故變天地之位,正陰陽之序,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難,義之至也。是故脅嚴社而不爲不敬靈,出天王而不爲不尊上,辭父之命而不爲不承親,絕母之屬而不爲不孝慈,義矣夫。”脅嚴社而不爲不敬靈,指的就是日食時鼓用牲于社。出天王不爲不尊上,是指周襄王不能孝敬其母,春秋經認爲其母可以廢之,事在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鄭”條。辭父之命而不爲不承親,指的是輒拒其父蒯瞆的事。蒯瞆是衛靈公之子,不孝,衛靈公因此驅逐蒯瞆,而命立蒯瞆的兒子輒爲君。衛靈公去世後,蒯瞆意圖返回衛國奪取君位,春秋經認爲輒可以拒絕其父親。事在哀公三年“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條。絕母之屬而不爲不孝慈,指的是莊公之母謀劃參與弒桓公,春秋經認爲莊公應當與其母斷絕關係,事在莊公元年“夫人孫于齊”條。因此,在面對違背王法、破壞王道的行爲時,人人都應該不畏強禦,“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難”。這是“治世”得以實現公正的必然要求。因此,當冉求幫助無道的季氏聚斂時,孔子鼓勵鳴鼓而攻之。“治世”的表徵與衡量標準是公正、公義。當公正公義可以在國家社會方方面面得到實行時,這樣的國家社會往往會被稱爲好國家好社會。然而,王道之治不可止步於此,春秋經更有極致的追述,這就“聖世”王道之治。“聖世”的衡量標準是中正。春秋經的“聖世”,是世風淳厚,上習於禮樂,下好是懿德,處處行之自然,一切都合乎中正。這就是孝經所說的“民用和睦,上下無怨”之道。宣公十有五年,經:初稅畝。傳:初者何?始也。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初稅畝,何以書?譏。何譏爾?譏始履畝而稅也。何譏乎始履畝而稅?古者什一而藉。古者曷爲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頌聲作矣。這裡所寫的“什一行而頌聲作矣”,就是“聖世”的表現。“聖世”的運行規則,就是“什一而藉”。什一,是十分之一的意思,就是爲政者取於民的所得,維持在十分之一。什一之數,是兼顧行禮樂與厚民生的中數。不能多於什一,也不可以少於什一。多過十分之一,就是桀紂之行,就容易流入淫侈,逐漸喪失厚生之道。少過十分之一,就不可以維持禮樂,就會墜入蠻夷之境。多乎什一,寡乎什一,都會導致敗亂,所以什一就是中。而“藉”,就是正。合起來,“什一而藉”,就是中正。藉的本義是祭祀時用來承放祭品的草墊,以表示恭敬。易經說的“藉用白茅”就是這個意思。“什一而藉”之“藉”,就是說爲政者應當恭敬於所取於民者,也就是所孔子說的“使民如承大祭”。什一而藉的實施原則,是與民同甘共苦,民收入多的年份,官按什一而收,也相應多;民收入少的年份,官按什一而收,也相應少。這種做法,不僅可以把官與民結合爲一體,而且可以做到上下同風共貫。什一而藉的具體做法,在古代是以井田制的方法來操作的。井田制有兩種,一種是把公田與私田混編在一起,每組有田九百畝(周代的單位),其中公田一百畝,私田八百畝。每組有八家,每家耕種一百畝私田,而公田則由八家負責共同耕種。官方從公田獲得收成,民從私田獲得收成。另一種是不設公田,每組的九百畝全由民來耕種,分配給九家,在收成的時候,官方從每家的收成中抽取十分之一。由於每組九百畝田共用一井,所以叫做井田制。兩種方法都可以實現官民同利,上下同氣,又互不侵犯。而在宣公十五年的時候,魯國採用按畝征稅的方法,也就是不論民田一年收成多少,衹要你有多少畝地,就得交多少稅,這明顯不厚道,加重了民的負擔。這樣的情況,年成好的時候還好點,年成不好的時候,有可能一年的收入就得大半交給官方。這就是“多乎什一,大桀小桀”的桀紂之道了。所以春秋經在這條記錄中,對魯國的政策給予嚴厲的批評。井田制不僅僅是對官民收入方式的一種設計,更是一種深厚的社會制度。何邵公在註解中詳細記錄了井田制的做法,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制民之產的詳細方法。孟子說:“有恆產者有恆心。”施行王道的第一步,就是制民之產,使民生計有保障。制民之產,在古代的做法就是合理分配耕田。二是車賦出於井田,也就是十井(八十家)負責出一輛兵車。這種車賦制度,是在厚民生的同時來彊國家,也就是民富國彊之道。三是依井田設學校,教化行於鄉里,民皆以孝悌行。四是供用度,民在農忙結束後共同織布縫衣。五是通情志,同井之民有衣食、婚姻、或者其他方面的困難,或者受到不公待遇,可以聚在一起以詩歌的方式進行自由表達。六是選士,天子所用的士人都從井田鄉里一層層經過教育來選拔,從而保證官出於民而不遠民。井田制是以厚民生爲基礎的一種社會制度,從堯舜到夏商周的聖世,都通行井田制。聖賢之道,所追求的制度也是井田制。孔子說:“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所謂均,就是按井田制度來制民之產,從而使民有恆產,有恆產就會安心。這樣,卽使收成不多(寡)也不用擔心,因收成不多導致的貧困也不用擔心。而“和無寡”的“和”,指自天子至於庶人,都能在井田制中各自做好本分事務,從上到下像琴瑟和鳴一樣共同來維護井田制度。井田制的盛況,在詩經中的多篇詩中都可以看到。最具有代表性的是「豳風·七月」,以及小雅的「甫田」和「大田」兩篇。大田大田多稼,旣種旣戒。旣備乃事,以我覃耜,俶載南畝,播厥百穀。旣庭且碩,曾孫是若。旣方旣皁,旣堅旣好,不稂不莠。去其螟螣,及其蟊賊,無害我田稺。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有渰萋萋,興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彼有不穫稺,此有不斂穧。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曾孫來止,以其婦子。饁彼南畝,田畯至喜。來方禋祀,以其騂黑,與其黍稷,以享以祀,以介景福。這首詩描寫了井田制之下,政教和詣的“聖世”景象。詩名“大田”,就是說民皆有田產,以此爲“聖世”之大。全詩描繪了從準備耕種到收穫祭祀的生活場景,其樂融融。詩中“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講的,是在收割莊稼時,家家都要遺留一些穀穗在田中,以讓缺少勞力的寡婦能來撿拾。由此可見井田制的淳厚風俗。井田制行,則太平歌頌之聲行於廟堂,神人和暢,因此何邵公稱之爲“帝王之高致也”。而這樣的“聖世”王道之治就必須建立在禮樂之上,需要通過制禮作樂來達成。在體現周公之道的詩經中,爲我們提供了制禮作樂的思路。而對“聖世”的繼承保守之道,則存於孝經之中。無論是行之於“亂世”的王道之治,還是行之於“治世”的王道之治,乃至行之於“聖世”的王道之治,都是君子以時中而行王道的表現。孔子用一部春秋經,以三維的方式爲我們同時展現了三種時代背景下的王道之治,用心深詳而備。而三種王道形態,也同時指明了復古更化的方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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