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古代春秋战国的历史脉络和变法图强

  自公元前年至前年,共年,是我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亦即东周时期。争霸和兼并战争只是东周从霸权迭兴之局走向秦之大一统帝国的外在凭借,国力的强劲才是战争得以进行的根本。为此,东周时期为了适应这两种性质战争的需要,各国都进行了变法图强,尤其是战国时代成为历史发展的主旋律。

周平王东迁地图

  从公元前年平王东迁到齐桓公首霸的90年间,是列强争霸的准备时期。王室式微和霸局奠基是这个时期的主要特征。其中繻葛之战,王威不再,是王权跌落的明显界标。此后,周王室版图日渐狭小、财政窘迫不堪,维系王权的礼乐制度崩坏。但是尽管如此,西周春秋时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虽日益难以维持,周天子仍然是天下共主的身份还是为春秋时期人们的普遍观念,对春秋诸侯争霸的种种特征有着深远的影响,往往被大国利用来争霸。

春秋初期的诸侯国势力分布图

  春秋初期,国境内诸侯国有一百四十多个,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和江汉地区,力量最强、影响最大的是鲁、齐、晋、秦、楚、宋、郑、燕、吴、越等,他们之间杂侧着蛮夷戎狄。与周天子王权衰微成反比,春秋时期,诸侯争霸的活动确实风雷激荡。所谓争霸,就是指强国以武力去争夺成为诸侯盟主的霸权。春秋初期列国诸侯虽屡有“小伯”,但只是霸权迭兴局面出现之前的小浪花而已。春秋霸权迭兴之局下,他们不再是周王朝卵翼之下的配角,作为独立政治实体的首脑开始叱咤风云。在争夺霸主的过程中,军事实力固然重要,但周代维系五等诸侯体系运转的朝聘会盟制度在确立诸侯霸权中影响也至为关键。对盟会“执牛耳”的诸侯们正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礼仪性表征。

春秋五霸

  人们经常把约年的春秋时期最有影响的霸主,合称为春秋五霸。春秋时期大国争霸呈现出高潮迭起、异彩纷呈之局,若就阶段性的情况看,齐桓霸业最大特色的“尊王攘夷”似乎略有“假仁”之意,在齐桓成就霸权迭兴历史的第一个高峰的霸业的同时,我们也可以感觉到社会变迁的脉搏的跳动。尊王攘夷的历史重任本属王业,可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表现。

秦穆公称霸西戎

  齐国称霸之后,中原地区虽有宋襄图霸与秦穆霸西戎之举,但能够长期称霸的国家就是晋国。晋国本身发展的历史就是对传统宗法制的否定,但晋文公的霸业某些方面走向了齐桓的老路,如尊王攘夷即是如此,已不够虔诚。但霸权占据时局的政治历史舞台已成定局。

晋文公大器晚成,流浪多年终称霸

  霸权迭兴之局还表现在晋文公称霸之后,有向中原地区之外的诸侯发展的倾向。楚庄王问鼎中原就是其中的显例。中原以外地区,在春秋时期不少被视为蛮夷,在西周传统的政治结构中没有参与周天子主持的诸侯盟会资格,这也造就了庄王霸业的特点所在,绝口不提“尊王攘夷”,但其问鼎中原并非窥视周室天下共主之地位,而是在礼乐文明熏陶下寻求执掌诸侯之盟霸业之心罢了。

楚庄王问鼎中原

  被视为蛮夷的诸侯成为霸权迭兴的春秋时期的霸主,是中原地区传统权力结构中诸侯实力下降君权衰落的反映。中原各国卿权强盛,“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中原各国的霸业之举已经是强弩之末。在诸侯势力下降的情况下,诸侯国之间和社会民众消弭战争成为普遍要求。曾几何时的隆隆战鼓之声转而为折冲尊俎式的外交斗争。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终灭吴

  较中原地区霸权衰落晚一个阶段,边远地区楚、吴、越君权有别中原,呈现出强盛之局,造就了春秋末期吴越争霸的格局。但不可否认的是,霸权迭兴之局随着最后几位的霸主身死国灭的下场,历史早已预示着新的格局的到来。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尽管春秋霸主们在历史舞台上占据了主要场面,然而周天子依然是天下共主,这种局面终春秋之世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战国七雄的诸侯国势力分布图

  春秋到战国最剧烈的变化是国家数量和疆域的变化。春秋初期一百四十余国,经过三百余年的大规模的兼并,到战国初年,国家仅存二十余,其中力量最强的是秦、齐、楚、燕、韩、赵、魏七雄。战国历史的帷幕一拉开,群雄就摆出杀气腾腾的兼并之势,有别于尚带有许多温文尔雅特征的春秋时期的“争霸”性质的战争,并逐步走向帝王专权的时代。春秋战国之交即为这两种性质的战争的过渡期。越王勾践是春秋时代的最后一个霸主。尚存“继绝世,兴灭国”的遗风,然此大约同时,齐、晋、楚、越四国已进行了兼并的战争。战国初期,中原幸存的鲁、卫、宋、滕等小国,已经是苟延残喘。南方的越,虽拥有自山东至江浙的沿海之地,但无力拓土中原。春秋时代周天子和中小国家在大国争霸中的一些制约作用,此时消失殆尽。尊王口号和尊礼重信的传统伦理随之被抛弃。战国进入了大国兼并战争的阶段,大约可分为魏霸中原、东齐西秦、秦灭六国并走向大一统帝国等三大阶段。

齐桓公在管仲帮助下称霸中原

  春秋列国改革。春秋时期变革旧制的典型以齐国的管仲改革、晋楚整顿国政、郑国子产图新和吴越等国的改革为代表。总体特征是本来就属于旧体制下的伯霸们所进行的变革,虽然强调顺时而动,但是其基本精神却又不肯根本改革周制。

  战国各国变法的原因。战国时期,适应新的政治形势和社会条件,战国诸雄逐鹿中原进行兼并战争,不管是从事战争的主体诸雄的自身发展还是战争的性质都已超出传统。变法和变制从内容、形式、规模、深度到最终结果,虽异彩纷呈,各富千秋,虽有少数逆潮流而动而遭失败,但基本精神都大体遵循和体现着与时代相应的特征。

  战国各国变法的评价。在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齐威王新政、申不害相韩、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变法图强中,列国虽与时俱进,但或偏于器,或偏于技,或偏于术,或不能坚持变革,而燕国甚至采用禅让学说实行变法并差点因此亡国。只有深得国家富强之三昧的李悝变法、商鞅变法最有成效,分别造就了战国初期魏国和中后期秦国国力持久强大,并为秦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魏国李悝变法

  魏国李悝变法。魏国由春秋时期晋国的卿族魏氏发展而来。战国初年魏的国君是魏文侯(前一前年在位),他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礼贤下士,不拘一格地招揽人才,任人有方,任用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乐羊为将,吴起为西河守,对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儒学之土也很尊敬,开战国时期招贤养士之风。李悝变法主要内容有:

  一是废除世卿世禄制。实行“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淫民”是指那些凭借世袭制无功受禄的贵族。李埋主张取缔他们的特权,把他们的财产、权力没收,按“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重新分配,使众多的贤才来为魏供职。

  二是推行“尽地力”和“平籴”的经济政策。李埋认为5口农户,种田百亩,亩产一般每年是1石5斗。但如果农民精耕细作以“尽地力”,则每亩可增产3斗;反之,则会减产3斗。这一增一减.全国就相差万石粮食。所以他要“作尽地力之教”。另一方面,为防止商人盘剥小农,调动小农生产积极性,推行重农抑商的“平籴法”,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政府在丰年以平价收购农民余粮,防止商人压价伤农;在灾年则平价出售储备粮,防止商人拾价伤民。李埋的措施由于行之有效,而使魏国很快富强起来。

  三是制订《法经》,以加强法制。为了巩固魏国已有的变法成束,维护新的财产关系和统治秩序。总结当时各国法律,制订了《法经》新法典。

  李悝变法以其无可辩驳的事实告示列国,只有变法改革才是国家富强的出路;李悝开创的改革纲领,如废除旧贵族特权,发展农业、提倡法制等,在当时都是具有普遍性的革新原则。只可惜李埋变法时间不长,且牵涉面太广,阻力甚大,因而改革难以彻底。

楚国吴起变法

  楚国吴起变法。楚悼王(前一前年在位)即位后,为了改变楚国积贫积弱的局而,决心进行改革。在这种背景下,吴起来到楚国。吴起是卫国左氏(今山东定陶西)人,曾求学于曾子,后在鲁国步入仕途。吴起个性刚毅,处世不拘礼仪,母死不奔丧.杀妻以求将,颇为时人非议。他曾在各国为将,率军大破齐国,但最终还是得不到鲁君的信任。魏文侯招贤纳士,吴起来到魏国,被任用为将。吴起熟谙兵法,善于用兵,是当时著名的军事家,并有兵书传后。他在魏国治军有方。魏文侯很欣赏吴起的才干,任他为西河守,以对付秦、韩。在魏国期间,吴起充分施展了他的军事才能。魏文侯死,其子武侯即位,魏国的政局出现动荡,吴起也受到政敌的排挤,遂自魏入楚。

  吴起到楚国后,受到楚悼王的重用,任其为宛守(宛是南阳郡治所,今河南南阳)以防御魏、韩。一年之后,被提升为令尹,主持变法。吴起变法集中在政治领域,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废除贵族特权,打击贵族势力。吴起认为,楚国之所以“贫国弱兵”,是因为“大臣太重,封君大众”,这些货族“上遏主而下虐民”,是楚国的心腹大息。吴起主张废除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为了打击贵族势力,他还将旧贵族从都市迁到荒凉地区。二、整顿吏治,革新政治。针对楚国冗官太多、吏治腐败的弊病,吴起主张“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裁汰无关紧要的冗官,将节省下来的开支用于养兵。整顿官场的腐败风气,严禁私门请托。重用有真才实学的人,摈弃口若悬河的纵横游说之士。

  经过吴起变法,楚国初步改变了“贫国弱兵”的局面,走上了富国强兵之路,在对外战争中屡屡获胜,“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二晋,西伐秦,诸侯思楚之强”。然而,楚国旧贵族的势力报深蒂固,吴起变法影响到旧贵族的利益,“故楚之责戚尽欲害吴起。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而攻吴起”,旧贵族群起追杀吴起,吴起伏在悼王尸体上,被贵族乱箭射杀。

  吴起死后,变法随之失败,楚国政治重新陷入腐败黑暗的泥沼。关起的个人命运是悲剧式的,吴起变法的失败对楚国而言则是更大的悲剧。善于总结历史经验的韩非曾说:“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楚国虽然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但由于政治改革的不彻底,未能在群雄并争的战国时代脱颖而出,最终被强秦所吞并。这一深刻的历史教训很值得记取。

商鞅变法前夕,舌战守旧群臣

  秦国商鞅变法。战国进入中期,由于列国都急于在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变法改革运动也被推向高潮。在秦、齐、韩、赵等国相继进行的改革中,秦孝公用商鞅变法是实行最彻底,对旧贵族打击最严重,变法措施最全面,为期最长久,影响最深远的。在春秋战国历史上,秦是个由极弱转向极强的国家,而商鞅则是实现这一转化的关键人物。前年,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命他实行变法。但当变法将要付诸实施之际,却遭到甘龙、杜挚等旧贵族的反对,商鞅据理批驳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经过变法与反变法的大辩论,秦孝公以更坚定的决心支持商鞅变法。

商鞅为顺利实施变法立木建信

  商鞅变法变法共有两次,第一次变法在前年,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废除世卿世禄制。颁布新制规定:即便是国君亲属,若无军功也不得列入宗室属籍。破除了以往贵族“无功可以得尊显”的“故俗”。实行军功爵制。爵位共分二十等级,最高为彻侯,最低为公士。按爵位高低相应地可占有土地、住宅、奴婢,以及享用车骑、服饰等。没有军功的人虽可以富有,但不能尊贵。

  二是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对立功者,依功劳大小分别授予爵位、田宅。规定在战争中杀敌1人赐爵一级,或授予50石俸禄的官职。杀敌军官1人,赏爵一级,田1顷,宅地9亩。私斗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刑罚。

  三是编制户籍,实行什伍连坐法。凡境内居民均须登记于户籍,5家为伍,10家为什,互相监督。一家犯法,若别家不告发,则10家同罪连坐,告发人,如同杀敌1人受奖,赐爵一级。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连坐。

  四是奖励耕织。规定凡使粮食和布帛产量超常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凡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还招三晋无地农民到秦垦荒,不但给予田宅,而且免除三世劳役。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新法实施l0年,取得显著成效。前年,秦国从雍迁至咸阳后,商鞅开始了第二次变法。其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推行县制。合并乡村城镇为县,全国统一划分为31县,县设令和丞,由国君任免,代替了以往的分封采邑制。二是废井田,开阡陌。毁井田中的纵横疆界。奖励垦荒,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卖土地,按土地多少纳税。以法律形式废除井田制。三是统一度量衡。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国统一施行。四是制订秦律。参照李悝《法经》制订了秦国的法律,公布于全国实行。五是提倡燔诗书,禁游学。打击儒家复古思想,以便确立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

秦国商鞅变法

  战国各国变法的意义。战国时代的变法运动,实质上是一场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社会改革,是法家政治学说的具体实践。这场陈旧布新的社会改革影响深远,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法家思想渊源于春秋时期的晋国,兴盛于战国时代的三晋。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在三晋之一的魏国开始其政治生涯,其间耳懦目染.深受三晋政治文化传统的影响。商鞅入秦变法,许多措施和制度实际上就是晋制的移植和翻版,其中法律制度的承传关系尤为明显。

  东汉学者桓谭曾说:李悝著《法经》,“卫鞅受之,入相于秦,是以秦、魏二国深文峻法相近”。《云梦秦简》秦律部分附抄了两条魏国法律,即《魏户律》及《魏奔命律》,其精神与秦律相近。这说明,秦国在建立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曾吸收或借鉴过魏国的法律。此外,商鞅变法推行的军功制度、田亩制度、县制等重要制度,均可在晋国或三晋找到其渊源。已有学者指出商鞅在秦国所建立的一些制度,既非秦国固有,亦非商鞅所发明,而是脱胎于三晋.不过是在三晋制度的基础上加以总结提高而已。用“秦承晋制”来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比较恰当的。

  顺应新旧社会更替的历史潮流,变法运动风靡列国,成为战国前期历史的一条主线。李悝变法于魏,吴起变法于楚,商鞅变法于秦,齐、韩、赵、燕诸国也先后进行过程度不同的社会改革,其中以魏、楚、秦三国的变法最为典型。李悝首倡变法,使魏国强大一时,但由于种种原因,魏国的强势未能保持下去。吴起变法依赖于明君的支持,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和良好的政治环境,楚悼王死,吴起被杀,新法随之废除。商鞅广采博纳,吸取了魏、楚等国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宏伟而细密的变法计划,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乃至风俗习惯等各个领域。将法家“立法去私”精神贯彻到底,深入入心,以致“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商鞅变法影响之大,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变法或改革都无法比拟的。商君虽死,兵法未败,商鞅个人命运虽也是以悲剧结局,但他建立的新法却被后任的执政者继承和贯彻。

秦孝公变法,为秦开帝业

  商鞅变法意义重大而深远。它从根本土改变了秦国的面貌,使之后来居上,成为战国七雄之首,并最终吞并了关东六国。“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秦王政后来能够统一全中国,成为始皇帝,追根溯源,与商鞅变法的成功关系极大。此外,秦代实行的许多制度是在商鞅变法时创建的,两者的前后源流关系清晰可见。中国封建社会前期(隋唐以前)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于秦汉时代,“汉承秦制”,商鞅变法对中国封建政治的深远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要之,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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