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最初只指周文王所作的《周易》古经,现在所说《周易》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周易》古经上、下篇,另一部分是《周易大传》十篇。
由于六十四卦的卦爻辞(即“经文”)写得太简单古奥,相传孔子又对经文加以必要的注释,这就是《周易》的“传文”,易传共有《文言》《条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七种,计十篇,称为“十翼”,意思是说这十篇文字是“经”的羽翼。这“十翼”是:
1.《彖传》上、下两篇,彖,断也,是断定一卦之义,解释六十四卦的卦名、卦义和卦辞的。“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九年传疏》)相对而言,《彖传》的解说距《周易》本义最近。
2.《象传》上、下两篇,是解释六十四卦的卦象的。《象传》又分为《大象》《小象》:《大象》解释卦象,附在《彖传》之后;《小象》解释爻象,附在爻辞之后。原在《乾》卦中,《大象》《小象》未分列,自《坤》卦起,《小象》附在各爻辞后。
3.《文言》,只解释《乾》《坤》两卦的卦辞和爻辞。
以上三种本来是和“经”分离单独成篇的,因与“经”文关系密切,后人便将《条传》《象传》拆开分别附在有关“经”文之下,《文言》附在《乾》《坤》两卦《象传》之后。
4.《系辞传》上、下两篇,是《周易》的通论,最具哲学价值。
5、《说卦传》,主要记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经卦所象的事物。
6.《序卦传》,解说六十四卦的顺序。
7.《杂卦传》,解说六十四卦的卦义。
上述四种各自独立成篇,列于“经”之后。
在《周易》古经产生五百年之后才出现《易传》,《易传》使《周易》由最初的占筮书发展成为体系完备的哲理著作。《周易》产生的时代尚无儒、道两家,但五百年后的儒、道却“援易以为说”,按照自己的观念解说《周易》,二者在思想观念上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故要对《经》《传》的本义及二者的关系做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