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只活了41年,他的一生是十分短暂的,但在这短暂的一生中,他以他的天才和勤奋,创造了辉煌的文学业绩。胡应麟说:“古今专门大家,吾得三人:陈思之古,拾遗之律,翰林之绝,皆天授,非人力也。”冯班更认为:“千古诗人,惟子美可配陈思王。”从文学的总体成就来说,曹植似乎不及李、杜,但曹植的文学创作代表了建安文学的最高成就并影响、笼罩了整个魏晋南北朝时代,却是不争的事实。
曹植主要处在建安文学的中后期,是建安文学的集大成者,而他自身的创作,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按照曹植的生活经历和文学创作的实际情况,他的创作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建安时期、黄初时期和太和时期。在这三个时期里,由于生活境遇的变化,当然也随着社会政治形势及社会思潮的变化,曹植的思想面貌、精神状态及文学创作都相应地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对这种变化情况进行考察,有助于更清楚地了解曹植的思想风貌和文学创作情况及其内在动因。
第一节建安阶段建安时期是曹植最为幸福、得意的时期,他聪颖好学,受到父母的宠爱;他因才华和贵公子的身份,受到周围人的赞叹和追捧。从文学创作来说,这是他的起始阶段。在这个阶段,他多方学习,积累学问,研习文学创作技巧,很快便形成了自己的自然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基本的文学创作风格。他用自己的创作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人们,包括他自己的日常生活面貌和精神状态,也初步显示了他卓越的文学才华。
一创作内容方面的特点:
曹植说自己“生乎乱,长乎军”,若说他少时迁徙流移,居无定所,或许是真的,但若说他曾受饥寒之苦,则非事实。他作为公侯之子,基本上是在优越的条件下长大的,特别是曹操定都邺城以后到他就国鄄城之前,曹植过的基本上是悠闲自在的贵公子生活。他这个时期的创作,就反映了他的生活面貌、精神状态和性格情感。
(一)天资聪颖,沾沾自喜:
曹植的聪颖和才华,在当时无论亲疏,莫不赞叹。《魏志》本传载:“年十岁余,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太祖尝视其文,谓植曰:‘汝倩人邪?’植跪曰:‘言出为论,下笔成章,顾当面试,奈何倩人?’时邺铜雀台新成,太祖悉将诸子登台,使各为赋。植援笔立成,可观,太祖甚异之。”他的多才多艺,让邯郸淳大为赞叹,谓之“天人”。曹植自己对此也沾沾自喜,甚至“恃才凌物”。他作书嘲笑陈琳“不闲于辞赋”,以致引起陈琳的误解。他的《与杨德祖书》,充斥着得意和自负。他的《与吴季重书》,嘲弄吴质不善创作,缺少才艺,以致引起吴质的忌恨,为自己不幸的命运埋下了种子。所有这些都显示了此时的曹植“不及世事”,思想比较肤浅。
(二)襟怀坦荡,天性重情:
曹植“任性而行,不自彫励”,坦诚待人,重情重义。其好友丁廙说他“天性仁孝,发于自然”,并非过誉。他对父母、兄弟、姊妹、朋友甚至子侄,都怀有真挚深厚的情感。在此期曹植的创作中,这类题材的作品特别多,甚至可以说是最多的,单单是写给朋友的诗、文、赋就有十多篇。曹植与嫂子甄氏的关系,固然不像后人所说的那样有什么“私情”,但在邺城生活期间,叔嫂之间有很好的感情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在曹植众多的同情妇女不幸命运的作品中,有一些是为甄氏或者受甄氏不幸遭遇的感发而创作的。
(三)求知欲强,尤用心于文学艺术:
这个时期的曹植,正是积累学问,增长见识,提高文学修养的时期,他的文学创作,也反映了他这方面的情况。如他的《辨道论》《说疫气》就反映了他的世界观和自然观。建安二十二年冬天的大瘟疫,造成北方大量人口死亡,可以设想当时人心惶惶、气氛恐怖的状况。当时道教盛行,很多人认为这是“鬼神所为”,但曹植观察道:“夫罹此难者,悉被褐茹藿之子,荆室蓬户之人耳!若夫殿处鼎食之家,重貂累褥之门,若是者鲜焉。”于是他得出结论:“此乃阴阳失位,寒暑错时,是故生疫。”可见曹植善于思考,且见解不凡,其世界观明显受到王充“气自然论”的影响,有唯物主义倾向。他的《三良》诗,则反映了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功名不可为,忠义我所安。秦穆先下世,三臣皆自残。生时等荣乐,既没同忧患。谁言捐躯易,杀身诚独难!揽涕登君墓,临穴仰天叹。长夜何冥冥,一往不复还。黄鸟为悲鸣,哀哉伤肺肝。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是表达悔不殉父之意,如宝香山人说:“惧兄之见诛,而悔不殉父之葬,怨之至也。为知己者死,况知子建之才莫如其父乎?宜乎思之而欲殉耳。”何焯说:“此秦公子高上书‘臣请从死,愿葬骊山之足’者也,魏祚安得长?‘功名’一联是说自家话。”这个说法不仅意义上解释不通,就是创作时间上也不对。
此诗是与王粲、阮瑀等人同时创作,而阮瑀死于建安十七年,距曹操去世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笔者认为刘履等人的解说比较合乎诗意,但也仍然不够明晰。他说:“此哀三良之不得其死也。言功名不可以强为,惟于忠义所在乃吾心之所安也。且秦穆既死,彼三臣者皆以身殉,徒自害耳。盖臣之于君,生既同荣,死则同患,固其理也。人但言捐躯报国不以为难,然究其所以杀身者,必欲当理而合乎忠义,使中心安焉,无所疑惑,则诚独不易矣。今三良之就死,乃不顾其非礼,而曲从君命,此岂安于忠义者哉?是以不免临穴悲叹而有惴栗之意,故下文特为之哀惜也。”其实曹植这首诗的主旨源自《晏子春秋》中晏子对君臣关系的意见。
《晏子春秋》“庄公不用晏子晏子致邑而退后有崔氏之祸”章说:“晏子为庄公臣,言大用,每朝赐爵益邑。俄而不用,每朝致邑与爵。爵邑尽,退朝而乘,嘳然而叹,终而笑,其仆曰:‘何叹笑相从数也?’晏子曰:‘吾叹也,哀吾君不免于难。吾笑也,喜吾自得也,吾亦无死矣。’崔杼果弑庄公,晏子立崔杼之门。从者曰:‘死乎?’晏子曰:‘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独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曰:‘归乎?’曰:‘吾君死,安归?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君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孰能任之?且人有君而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将庸何归?’门启而入,崔子曰:‘子何不死?子何不死?’晏子曰:‘祸始,吾不在也;祸终,吾不知也,吾何为死?且吾闻之,以亡为行者,不足以存君;以死为义者,不足以立功。婴岂婢子也哉,其缢而从之也?’”
刘履说得对,曹植在诗的开头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秦穆公非为社稷而死,子车氏三兄弟以秦国之良而行“婢子”之行,白白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的死毫无价值。曹植在诗中表达了对三良从死的惋惜,表现了对于生命的珍视。但曹植决不是一个无条件全生保命的人,他认为当国家、百姓的利益需要的时候,志士仁人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己的生命。他在《求自试表》中说:“志欲自效于明时,立功于圣世。每览史籍,观古忠臣义士,出一朝之命,以殉国家之难,身虽屠裂,而功勋著于景钟,名称垂于竹帛,未尝不拊心而叹息也。”可见曹植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基本上遵循的还是儒家的道德观。
此时的曹植,对世间万物也充满好奇并富于探索精神,从他这一阶段创作的辞赋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是纯乎体理的作品。如其《芙蓉赋》:
览百卉之英茂,无斯华之独灵。结修根于重壤,泛清流而擢茎。退润玉宇,进文帝庭。竦芳柯以从风,奋纤枝之璀璨。其始荣也,皦若夜光寻扶桑;其扬辉也,晃若九阳出旸谷。芙蓉蹇产,菡萏星属。丝条垂珠,丹荣吐绿。焜焜烨烨,烂若龙烛。观者终朝,情犹未足。于是狡童媛女,相与同游,擢素手于罗袖,接红葩于中流。
此赋不全,缺首少尾,以致不能看出它的创作缘由和文章主旨,单从这段文字看,纯粹描写物象,体认事理,既无寄托,也几乎没有情感流露,有习作的性质。表明此时的作者在思想和情感上还比较肤浅。
当然,此时的曹植最感兴趣、用力最勤的是文学艺术。除文学创作外,他也精通音乐、书法和绘画。关于曹植的音乐和书法才能,上文已经提及,在此只说曹植与绘画的关系。据《隋书·经籍志》,曹植有《画赞》五卷,与他的文集别行,曹植是否是丹青妙手,史书没有记载,但至少可以肯定他对绘画很感兴趣并有很高的鉴赏力。两汉时代,宫廷贵族的梁柱、墙壁、屏风等处都绘有寓鉴戒意义的图画;魏晋时代,此风更炽,曹植处在这样的艺术环境中,以他的才智和好奇心,其精通绘画是毫不奇怪的。而且,曹植的密友杨修是著名画家,据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杨修有《西京图》《严君平像》《吴季札像》等作品,被列入中品下。曹植小杨修18岁,二人交往密切,曹植师从杨修学绘画是完全合理的。
(四)志欲立功,又不得不避嫌:
曹植有政治志向,有政治热情,期望自己能“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他颂扬古代明君贤臣造福人类的辉煌业绩,如《画赞》等作品;崇奉、颂美父亲曹操的文治武功,如《登台赋》《七启》等作品。他的《白马篇》希望自己能像并州游侠儿那样“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其《鹖赋》表现了他崇尚武勇的性格侧面,赋前小序曰:“鹖之为禽猛气,其斗终无胜负,期于必死,遂赋之焉。”其文曰:
美遐圻之伟鸟,生太行之岩阻。体贞刚之烈性,亮乾坤之所辅。戴毛角之双立,扬玄黄之劲羽。甘沈陨而重辱,有烈士之仪矩。降居檀泽,高处保岑。游不同岭,棲必异林。若有翻雄骇游,孤雌警翔,则长鸣挑敌,鼓翼专场。逾高越壑,双战只僵。陛侍斯珥,俯耀文墀。成武官之首饰,增庭燎之光辉。
文章采用的是客观叙写的方式,几乎没有什么寄托,这就使文章缺乏思想的深度和内在的意蕴,因而显得境界不高,缺乏艺术魅力,反映出曹植前期创作的特点。
建安时期,天下分裂,彼此争斗不息,曹植有政治热情,有立功志向,但到建安二十五年,他已近而立之年,却并没有突出的政治表现和军事功绩,这里面的原因是很令人费解的。探析其原因,大概有两个:
其一是曹操不给他机会。曹操自己20岁即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2岁即为顿丘令,在位不畏豪强,政绩显著,他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儿子从政从军,以建立功绩呢?合理的解释就是,曹操治国治军,法令严峻,而且执法不挠。如《魏志·武帝纪》裴注说他“常出军,行经麦中,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他的马腾入麦中,他便割发代首,以行军令。又《魏志·崔琰传》裴注引《世语》说:“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命,还家赐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曹植兄弟从政从军,一旦触犯法令,行法则不忍,不行法则败坏律令,所以曹操宁可将军国之事付托他人,也不愿既让自己的儿子冒险,又有可能坏自己的军国大事。即使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付托自己的儿子以重任,也是千叮咛万嘱咐。
建安十九年,“太祖征孙权,使植留守邺,戒之曰:‘吾昔为顿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于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与!’”“(建安)二十三年,代郡乌丸反,以(曹)彰为北中郎将,行骁骑将军。临发,太祖戒彰曰:‘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动以王法从事,尔其戒之。’”曹植曾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私出,“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曹操为此下令说:“诸侯长史及帐下吏,知吾出辄将诸侯行意否?从子建私开司马门来,吾都不复信诸侯也。恐吾适出,便复私出,故摄将行,不可恒使吾以谁为心腹也。”这明白说出了他不愿轻易让儿子参与军国事务的意图。
其二是曹植有意避嫌。建安十六年,曹植被封平原侯,而曹丕只为五官中郎将,曹操要以曹丕为太子的意图已很明显,曹植自然明白父亲的用意。他聪明智达,博学多才,自然也清楚公子立功对太子意味着什么,因为历史上这样的教训太多了,所以他虽然时常卖弄学问,却不愿在政治上有太多的表现。建安二十四年,曹仁为关羽所围,曹操任他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前往解围,这对渴望立功的曹植来说,不啻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因醉酒而不能成行。聪明智达的曹植,此时已近而立之年,如果不是有意为之,是很难作出解释的,这种心态和顾虑,也影响了曹植此期的创作,使他的作品平添了一股慷慨幽怨之气。
(五)性情放达,追求享乐:
建安时期,曹植的生活相对比较安定、舒适,他过的基本上是一种无忧无虑的贵公子生活,因而在他的生活和性格中有追求享乐的一面,这种追求享乐的生活和性格也在他的创作中有比较明显的表现。如他的《名都篇》,描述了名都大邑贵游子弟“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的任侠享乐生活,行文中流露出称赏艳羡之情。读了这首诗,令人禁不住记起《汉书·酷吏传·尹赏传》中的一段记载:“长安中奸猾浸多,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城中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枹鼓不绝。”贵游子弟无所事事,交游驰逐,任侠享乐,甚至成为官府和百姓的祸害,这在当时的名都大邑大概是很常见的现象。曹植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他们的鲜活形象和精神风貌,富有生气和活力,他不仅向往这种生活,而且很可能还亲自实践过。这看他的《游观赋》《节游赋》《闲居赋》等作品即可知道。如他的《游观赋》:
静闲居而无事,将游目以自娱。登北观而启路,涉云际之飞除,从罴熊之武士,荷长戟而先驱。罢若云归,会如雾聚。车不及回,尘不获举。奋袂成风,挥汗如雨。
胸怀壮志的年轻公子,自然是不甘寂寞的,只不过曹操禁令严苛,曹植不敢太过放纵自己。
曹植的《斗鸡》《公宴》等作品则反映了邺下文人的享乐生活,只不过他们的游乐是与探讨学问、交流创作心得结合在一起的,因而显得高雅、有情趣而已。当时邺城的西园,就是他们经常聚会玩乐的场所。
曹植的享乐意识和享乐生活并不是他个人所特有的一种习性,而是当时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而这种风气的形成,有相当复杂的原因。首先,两汉以来,随着社会的安定和财富的积累,在皇室贵族和官僚中间,便形成了普遍的追求奢侈享乐的风气。其次,政治的黑暗和社会风气的败坏,文人才士仕途艰险甚至出仕无望,于是转而放纵享乐,前文所说的马融即是如此。产生于汉末的《古诗十九首》也多有这方面的内容,如《生年不满百》: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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