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文化、历史类的作者,《二十四史》总是会读过几本的,而《史记》、《汉书》两大瑰宝,更是文史爱好者的必读书目。
有好事者,看到我的签名“凭借过硬的文化水平,混口饭吃”一说,就笑嘻嘻发难:依你看,《史记》和《汉书》,哪个更优秀?
沉吟良久,竟无法作答。
直至今日,受河南南阳一老友启发,忽然灵光一闪,茅塞顿开。赶紧记录下来,算是对好事者的答复,也与各位文史爱好者探讨。
01一字千金
秦时,宰相吕不韦组织门下食客修完《吕氏春秋》后,为显示作品的精彩奇妙,无可增损,请人把全书誊抄整齐,悬挂于首都咸阳城门,声明各诸侯国的“游士宾客”,只要有人能增删一字,便赏赐千金:
“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鲁迅《汉文学史纲要》
这便是“一字千金”的典故。
吕不韦的目的,显然是想借此博名获利,他的如意算盘打的不错,巨大的轰动效应让《吕氏春秋》和吕不韦的大名在各诸侯国中一炮打响,迅速走红。
《吕氏春秋》经得起推敲,这事几乎是可以确定的,但该书是真的不能“增损一字”,还是文人们敬畏吕不韦的权势而无人敢出头,就无史可考了。
《吕氏春秋》局部来源:网络
02一件史实的两种描述
自《吕氏春秋》之后,“一字千金”就成了后世史官们梦寐以求的写作境界,能在修史上登堂入室到这等境界的,当首推太史公司马迁。迁哥他老人家以其绝顶才华修出《史记》后,立刻就成了史书的标杆,引得后世无数才华横溢的大文豪试图追赶并超越之。
追赶的队伍中,最负盛名的,当数汉明帝所器重的兰台令史班固。班固以一部堪称断代史典范的《汉书》,和太史公一起名垂千古,“班马并举”,一时瑜亮。
虽然不少学者认为《史记》、《汉书》各有优劣,不能轻易下断语。但是从细处着眼,这两部史坛巨著还是能分得出一定的高下。在这一点上,其实仅需比较两人在西汉大臣“自杀”问题上的论述就可见分晓。
太史公在《史记·酷吏列传》中说当时九卿(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各部部长)犯死罪的一般都自杀,“少被刑”;而班固是说当时九卿犯死罪的“皆自杀,不受刑”。“皆”和“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牵扯到具体的历史事实上,出入却不小。那么这两位史官的说法究竟哪个更准确呢?我们来具体的梳理一下史料。
“太史公”司马迁雕像来源:网络
03“大夫”受刑的发展变化
所谓西汉大臣的养节之风,追本穷源,可以直接追溯到西周时期。那个时候,正值“血统论”大行其道,虽然朝廷上起草并颁布了《九刑》、《吕刑》等刑罚条令,但却不用在大夫身上。大夫真有死罪,也是刑于朝而不刑于市。也就是说,大夫们决不会象狗一样被牵出去,然后让某个面目狰狞的癞痢头阿三砍了,再将头颅挂到城门上几天,弄到人所共弃。
这种针对大夫的特殊待遇,在周朝衰败灭亡后,随之消失不见。之后,虽然孔家老二周游列国时到处游说“刑不上大夫”,但纵观春秋、战国,直至秦始皇一统天下,皇亲国戚和士大夫们动辄被剜眼膑足的却很多。
到了西汉初年,贵为开国元勋的韩信和彭越等人,也受了五刑,也就是先被刺字,再割鼻,再斩去左右脚趾,再鞭杀,然后砍头,最后还要把骨肉细细剁碎了狼藉于市,供万人践踏。
所以说,在那时,公卿们若是不幸面临牢狱之灾的话,也就和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两样了。无论你做了多么大的官,无论你血统多么高贵,无论你爹是李刚还是李双江,都是一样的该打打,该刑刑,该受的凌辱一样不缺。
依个人的感觉,这样其实挺痛快、挺符合民意的。
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与儿子李天一这一现象直到周勃出狱后才有所改观。
周勃曾贵为宰相,因故下狱后,一样的免不了在大牢里向狱卒们低声下气,受尽凌辱。后来平反出狱后,想想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滋味,忍不住浩叹曰:
“吾尝将百万军,安知狱吏之贵也!”——《汉书·周勃传》
大儒贾谊一直主张“刑不上大夫”,遂趁机拿这事教育文帝。文帝觉得言之有理,便要求大臣们讲究礼节,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保全自己的名声要紧。由此也把早已遗落在尘埃中的西周那套礼节又重新搬了出来。
对于这段历史,班固在《汉书》中有记载:
“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至武帝时,稍复入狱,自宁成始。”
这套西周老黄历又实施了多久呢?
周勃入狱大概是在公元前年左右。按照班固的说法,从周勃事件后,大臣就不受辱了,直到武帝初年,宁成入狱,大受凌辱之后,这套老黄历才又一次被中止。而宁成下狱大概是在公元前年左右,所谓的公卿“皆自杀,不受刑”,也应该只是在这段期间内,因为在这前后,公卿下狱受辱的例子就多得数不胜数了。
班固《汉书》局部来源:网络
04从未认真执行过的“刑不上大夫”
其实,就在这“不受刑”时间段内,还是可以找出不少“刑不上大夫”的反证:
譬如公元前年左右,江湖盛传淮南王刘安要谋反,文帝大怒,把他抓起来游街:
“载长以辎车,令县依次传之”——袁枢《通鉴纪事本末》
堂堂一个皇弟,竟被塞进一个闷罐子似的囚车游街,还是一个县一个县地轮流游过去,等游到雍县时,县令打开辎车的封条一看,刘安早已被气断气了。
兄弟都这样,轮到外人时就更惨了,文帝后元年(即贾谊上疏后的十年),上大夫新垣平因为欺诈罪,下大牢不说,还被用上了废弃已久的诛三族的酷刑!想想原先尊贵得不得了的上大夫一家,老老小小哭哭啼啼被牵去菜市口的场景,哪里还有丁点尊严可言?
再往后,文帝十三年,太仓令淳于公下大狱。他的闺女缇萦随父至长安,要求自卖为官婢以赎父罪,上演了一出“缇萦救父”的汉史大戏。虽然缇萦的父亲只是个管理国家粮仓的七品官,但公卿受辱的例子还是由此可以推现。
“缇萦救父”插画来源:网络
05《史记》、《汉书》论高下
看完了上述例子,再来比较一下班固的“皆自杀,不受刑”和太史公的“少被刑”。
从“一字千金”的角度来说,太史公的“少”字要精确得多,也要兢兢业业得多了。班固的“皆”字非但武断笼统,而且有误导世人之嫌。古人常有为一字捻断数根须的,太史公虽说已受宫刑,没有胡子可捻,但在此字上沉吟良久,却是无疑的。
《汉书》固然也是史籍宝库中的一座丰碑,正如宋代的洪迈所说:
“《汉书》制作之工,如英茎咸韶,音节超诣,后世之为史者,莫能及其仿佛。”
然而可以断定的是,班固若也象吕不韦一样布其书于城门,并悬千金的话,恐怕班固得穷死,还要欠一屁股债。
《史记》、《汉书》之高下,至此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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