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是学者研究春秋史乃至先秦史最重要的史书。它记载了春秋时期周王室和各诸侯国的大事,成为后人理解春秋历史最重要的依据。《史记》中春秋部分的内容也是春秋史研究的重要参考。因此,对《左传》和《史记》中的史事进行考证非常必要。对同一史事的记载,《史记》往往会与《左传》有矛盾,而且《史记》自身也有矛盾。学者虽然发现了问题,也试图解决,但因为史料的不足,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新材料往往能对问题的解决起到推动的作用。不过,新材料的记载虽然会带来新的认识,但是新材料也不一定正确,其可信性需充分论证。如何判断哪一种记载更可信?在研究春秋历史时,当这些材料互相矛盾时应如何处理?这是历史研究者常常遇到的问题。
本文试图综合《左传》、《史记》、清华简《系年》中的材料,对晋成公七年扈之会及相关史事梳理考察,以此说明如何判断史料的可信度以及如何处理《史记》与《左传》的不同之处。扈之会及相关历史事件发生在公元前年,这一年是晋成公七年、鲁宣公九年。其记载见于《春秋》《左传》《史记》。先来看《春秋》和《左传》的记载。
将《史记》这两类说法与《春秋》和《左传》对照,可以发现,《楚表》《郑表》这类的说法与《春秋》和《左传》宣公九年冬天楚伐郑、晋郤缺救郑相同。《晋世家》《晋表》这类却与《左传》对宣公九年九月扈之会的记载不一致。据《左传》,晋因为扈之会陈国未参加而伐陈,并没有救郑伐楚之事。也就是说,晋为扈之会伐陈与冬天楚伐郑、郤缺救郑为两事。
但是据《晋世家》《晋表》,扈之会陈国没有参加,晋因此派荀林父伐陈,伐陈是为了救郑,并与楚发生战争。《左传》与《史记》对于该事记载有差异的现象早已引起学者的注意。清人梁玉绳根据《左传》来衡量《史记》的说法,认为《晋世家》的“伐陈,因救郑”有误,是把《左传》九月的伐陈与扈之会后冬天的楚伐郑、晋救郑混为一谈。清华简《系年》为我们重新考证传世文献提供了新的材料。
《系年》共二十三章,记载西周、春秋以至战国的史事,可以补充纠正《左传》《国语》等传世文献,内容十分重要。综合《系年》《左传》《史记》对扈之会的记载,与扈之会有关的史事应该是:楚庄王十四年会诸侯于厉,郑襄公自厉逃归,楚庄王伐郑,晋成公因此于扈会诸侯以救郑。
陈畏惧楚国,没有参加会盟。晋派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因救郑。楚师未还,晋成公卒于扈。上文分析的是楚因为厉之会郑伯逃归而伐郑,晋举行扈之会以救郑,其中扈之会发生的时间是鲁宣公九年九月。《左传》还明确记载该年冬天楚伐郑、晋救郑:“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晋郤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柳棼。”
《楚表》《郑表》显然是引用这个说法。这是楚第二次伐郑,当时正处于楚庄王争霸时期,晋楚两国对郑国的争夺非常激烈,伐郑的频率很高。《左传》宣公十一年说“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表明楚自厉之会以来没有让郑真正服从。说它第二次伐郑仍然是由于厉之会未得志的缘故,是可以讲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