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也就是《春秋经》,又被称为《麟经》,为“五经”之一,原是鲁国的史书,经由孔子修订而成。孔子曾经说过:“知我罪我,其惟春秋乎。”通过这部经书,我们可以领略孔子关于治国平天下的大义。书中用于记事的语言极为简练,文中暗寓褒贬,其中增一字、减一字都有“微言大义”,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
《春秋》最初原文有多字,现存版本则只有多字。在语言上极为精练,遣词有序。就因文字过于简质,后人不易理解,所以为它做注解的书相继出现,对书中的记载进行解释和说明,称之为“传”。其中左丘明《春秋左氏传》,公羊高《春秋公羊传》,谷梁赤《春秋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这三传也均被列入“十三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