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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目录书籍我国是世界上文明、古老的国家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很早就有了书籍。从广义角度说,商周时代刻于龟甲兽骨上的甲骨文,春秋时铸在钟鼎上的金文,秦汉时刻于石上的碑文,均可称“书”。但是从狭义角度讲,我国最古老的正规书籍,是写在竹简或木板上的。古人将写有文字的狭长竹片、木片,用熟牛皮条或绳索串起来,这就是古代手写的书。
简策版牍古代将用竹做成的书称“简策”,用木片做的书称“版牍”,两者统称为“策”(册)。在古代文献中经常见到的“典册”“典籍”“简编”“方策”等,均指用竹、木所制的书。《中庸》,文武之道,布在方策。当时的书籍制度,就是简策制度。《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读《易》而“韦编三绝”,说明孔子经常翻读竹简,牛皮绳(即“韦”)被磨断多次。
商周阴刻甲骨文生坑祭祀玉带板用以写字的竹片一“简”,其长度有二尺四寸、一尺二寸,八寸等多种。而版牍则是用来写短文的,通常一块版牍书写一篇文章,这是与简册的不同之处。不过古代也有用木板作成简册的。简册与版牍上的字是用毛笔写上去的,写错了就用刀子刮削去掉。因此古籍上记载,孔子在编定《春秋》时,“笔则笔,削则削。”
古代所用的竹简、版牍,到后代均已无存,近几十年来,在新疆青部,甘肃敦煌之玉门关,内蒙古额齐纳旗之居延海等地,均发现了不少西汉到东晋年间(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四世纪)的简牍,其中大部是边塞文书,也有少量的书籍残简,有一本东汉永元五年至七年(公元93~95年)的器物簿,记载了一个边塞所的兵器与用具。它是由十七根木简编成的一本清册,虽有破损,但编简的绳子尚未烂掉,原来的编简形状还可看到。不过这些简均是木质的。
敦煌玉门关此外在新疆南部还发现许多用当地民族文字所写的版牍,也是木制的。它们由两片木板构成,其中上小下大,上面的嵌入下面凹入的槽内,用绳捆扎起来。盖版之背部隆起,上有扎绳之槽口,在绳上加封泥,据考证,这种形式即汉代的“斗检封”,由此可推论是由内地传去的。
竹简
年,甘肃武威东汉初年的古墓中出土了三百七十多根竹简,其内容是《仪礼》中的一部分,计有七篇。经初步考证是西汉末和东汉初由人工抄写成的。这些竹简保存完好,均为毛笔与黑墨所书写,编绳虽已烂断,但形迹清晰可见,使人们清楚地看到了古书之形制。年于山西俁马市晋国遗址中发掘的。《侯马盟书》,是用朱笔写在石简与玉简上面的。记载的是距今约二千四百年前春秋时代晋国的盟暫公约,古称《载书》,又叫《盟书》。在竹木简出土的材料中,除去记载随葬品的“遣策”及档案外,儒家的经典:诸子百家书、兵书医书、律例、历谱以及阴阳占卜等著作,均有完整或部分的发现。
《仪礼》节选根据出土的文物及参照汉人的记载,我们可以得知简策图书制作的方式与形制:即先取一根竹竿截成竹筒,并将竹简劈成细竹签,然后在竹签上用笔墨写字,这种竹签称简。把许多简编连起来,就叫策,故此策就是一束有字之竹签,就是竹书。而把树木锯为段,再将每段剖成薄板,用力刮削使之平滑后,写上字就成为牍。牍就是写了字之木板。
由于版是长方形的,所以又称方,方版即木书。制作竹简时,为防止生蠹与腐烂,必先在火上烘千,称之为“汗青”、“杀青”。而木板则需削平刨光,让它平坦光滑。简的形制是狭而长之条状,一根简通常只写一行字,所容字数多少不等,少的仅几个字,多至几十字。因此一部书必须由许多简组成。编简成册的方式是用绳或皮条将简按内容依次编连,再用绳子一端将简扎成一束,这样就成为一册书。一般用二道编、三道编,间或用四、五道编。
竹简年武威出土之《仪礼》就有四道之编痕。而在最近出土之医简上就有上、中、下三道编痕,并在编连处之右侧留有刀削之三角缺口,这是为了使编绳稳定而不致脱落。编简所用的绳,通常是麻制的,也有用各色丝绳的,称作“丝编”,有的用熟牛皮,称“韦编”。通常一策称“篇”,古人对竹书之计数也是以篇为单位的,如《孟子》七篇即如此。
简册之长度前面说过有八寸至二尺四寸等三种,按我国时有以八寸为尺之制来推算,也可以说简的长度有三尺,尺半、一尺三种。按照汉人的习惯,用长简书写经典著作及国家法律,用一尺二寸简书写《孝经》,用短简书写传记、诸子等其它著作。为此,在东汉人著作中常出现。
孟子画像纸书
纸书的最初形式是因袭帛书的,也是卷子。即将若干纸张粘连起来成横幅,然后用一根细木棒做中心,从左向右围绕着这根木棒卷起,成为一束,这就称作卷。这根细木棒称轴。古人用纸写书,为防止生蛀虫,用一种叫黄檗的药材来染纸,称作“入潢”。古籍中常说用黄纸写书,就是指用这种经染而发黄色的纸。纸幅宽度(高度)通常在一尺左右,其长度则视文字的多寡而定。
纸上用墨匭成直格,分为若干行,四周称边或阑,中间称界。唐人则称作“边准”的:宋人称“解行”。卷子之轴通常用一根有漆之细木棒。在敦煌发现的南北朝时的卷子轴均为如此。帝王将相则用更珍费的材质一琉璃、象牙、紫楦、珊瑚。金、玉等为轴。轴比卷子宽度略长,两头露于卷外,为的是便于舒卷。眷子左端卷。
卷轴入轴内,右端露在卷外,并用一张纸粘在前面加以保护,称作“標”,又称“首”。(现在称“包头”)褾通常用纸,也有用丝织品的褾头上系带,作为捆扎之用,并带有各种色彩。如果一部书有若千卷,就在外面用帙包裹起来,一包称一帙,一般以五卷、十卷为一帙,因此古代图书目录也有以帙计算书之数量的。帙的作用除了免除书卷散乱外,还可保护卷子。帙的质料一般以麻布为里,丝织品为面。帙之一端也有带,便于捆绑。卷轴用帙包裹后,置于书架上,一端朝里,另端朝外。为便于检寻,在卷头上挂一根签,形似小牌,上面写明书名、卷次,称作“签”。
写书时,开始写本篇、本章名称,以下空数格,写全书总名,或再加上卷次。在唐代写书已有改成先写总名,次写篇名的了。第二行则写著作人姓名及其职衔。有时写书者还写明著述的原由,称作“题记”,这即是后世书籍跋尾之起源。古代卷子每行写十几到二十几字不等。六朝以后,又出现了用朱墨两色写书的体例。一般用红笔写正文,墨笔写注解;各用大小两种字体分别来写。有的还采用正文顶格写,注文低一、二格写。
参考资料《中国古代文化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