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写史,讲究个为尊者讳,讲究个春秋笔法。所以,历史也就变得妙趣横生,不那么枯燥了。如金庸老先生笔下的大英雄们,恩怨分明者甚少,如一代权臣曹操,孰黑孰白,是非曲折难辨者居多。何况,圣贤者当时又总有权奸相伴而生,如岳飞及秦桧,如杨家将及潘仁美,为彰圣贤者之贤,而故意使恶者更恶。颖考叔与公孙子都的故事,怕更是如此。
颖考叔,被誉为“孝”之楷模,怕是史书上记载的第一人。《古文观止》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当然,作为被安排在其对立面的公孙子都,自然因被称“心胸狭窄”、“嫉贤妒能”而被指责了几千年。非但如此,时常出现在后世文学作中样貌俊美的奸诈小人形象,其灵感正源于这位名将公孙子都。
其实,以钱君看来,此二人的是非对错其实是显而易见的。之所以在史书,以及在后世文人作品中,被误解了几千年,怕是皆源于一下两点:
其一,《左传》的春秋笔法。
以孝子之名定位,并且对其“纯孝”故事记载颇为详尽。而对其微瑕之处则简单的一笔带过。读者的焦点自然更多地落在其“纯孝”之处。
其二,或许便是《左传》的立场问题了。
后世之所以对曹操与刘备有今日评价,不正是基于《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以蜀汉为正统的立场所导致?出身于士阶层的颖考叔,自然比出身于姬姓公族的公孙子都更得左氏好感了。
史书上关于公孙子都其人有很清晰的记载,其原名公孙阏,郑国姬姓公族,郑国首位封国之君郑伯友的孙子,郑国当时的国君郑庄公的堂弟。同时,他还是唯一一个《诗经》上有记载的帅哥,连孟子都称:“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
《左传隐公·隐公元年》:“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颖谷为郑国边陲小邑。颖谷封人,此处之“封”是封建的意思。可见,考叔为封在颖谷的封主,封建的最低等级的“士”,亦可见其非姬姓公族(此时距其开国君主郑伯友年代尚不久远,若为姬姓公族,应称之为公孙考叔)。由此揣测,考叔应为平王分封给郑伯友的商人后裔。正是被孔子誉为“先进于礼乐”的“野人”。
网上曾盛传过这么一个段子:“小时候最喜欢跟人一起玩捉迷藏,等小伙伴们都藏好了,我就回家吃饭了。”一般人视之,不过当作一笑谈,一笑置之而已。可若真的被你遇到诸如此类的事情,恐怕未必笑得出来。这事,咱们的大帅哥公孙子都就遇到过。
话说郑庄公即将伐许,在教军场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有奖竞技。庄公矫借天子之名造了一杆“奉天讨罪”的大旗,据《左传》上记载,这旗杆足有三丈三尺长,又是生铁所铸,非有千钧之力,怕是不能移动分毫。为了彰显其帐下猛将云集,亦或者是为了鼓舞大家士气,庄公称:有能手持大旗步履如常者,拜为先锋,并以辂车赐之。值得一提的是,在礼乐制度尚未崩坏的时代,辂车可是天子级别的座驾。非但如此,又可受封伐许先锋(许不过是男爵小国,城不高,池不深。郑一国灭许已是绰绰有余,何况又有齐、鲁两个盟国助阵),这等美差简直等于白捡的功劳。有自恃力能举鼎的武将,岂能错过如此机会。
竞技开始后,大将瑕叔盈第一个上场。只见瑕叔盈将大旗高高举起,稳稳地向前又回头走了几步,便欲拜谢庄公前车驾车,却被颖考叔喝住。考叔技艺更高一筹,不止将大旗高高举起,还舞了起来。大旗瞬间如齐天大圣手中地金箍棒那般,被舞得煞是好看。连坐在看台上的庄公都喟叹道:真虎将也,当授此车为先锋!不料。颖考叔未来得及谢恩,这边公孙子都上场了。公孙子都非但长得好看,亦是郑国一员猛将,其战斗力绝对在颖考叔之上。谁料颖考叔眼看着奖品要泡汤,竟“一手抱旗,一手挟著车辕,飞也似地跑了。”这举动可是把公孙子都给气得不轻,那叫一个恼羞成怒,痛骂不止。
故事及此,钱君也要为子都说句公道话了:大将瑕叔盈领奖那会被你颖考叔拦住了。这会纵使你不肯放弃奖品,总不能剥夺别人玩游戏的权力吧!这行径未免也忒鸡贼了点!难怪子都吼道:此人藐我姬姓无人,吾必杀之!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恐怕子都未必如此言将冷箭射向颖考叔。这不,又出事了。
不几个月,伐许的日子到了。正所谓遇到软柿子自然使劲捏,众将领谁不想就此显示显示自己的威风。“颖考叔因子都夺车一事,更要使出一些手段”。将“奉天讨罪”的大旗挟于腋下,纵身一跳,登上了许城。恰好被公孙子都看在眼里,自然怒火中烧,开弓搭箭,嗖的一支冷箭向考叔射来,也是考叔点背,正中后心,从城上连旗一起倒跌下来,当场殒命。
公孙子都自射杀颖考叔后,变得惶惶不可终日,没多久,便被“颖考叔索命”而去。对于“索命”之事,实在是荒诞不羁,不足为信。所以,当以自杀视之。可见子都射杀颖考叔亦非出自其本意。只可惜了庄公,即失两名虎将,又失良臣。
颖考叔不知武艺超群,更是庄公手下一位不可多得的谋臣,为郑庄公图霸诸侯屡献良策,冒昧踹之,怕这“掘地见母”的故事也更有深意。
庄公之母庄姜偏爱其弟共叔段,最终引发了“郑伯克段”事件。庄公愤恨之余,将其母发配颖谷,并发誓言:“不及黄泉,勿相见也。”这时,颖考叔意识到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带了两只猫头鹰来见庄公。言称:此鸟昼不见泰山,夜能察丝毫,幼时得其母哺乳,长大后啄食其母。不孝之鸟,故捕而食之。这话一出口,庄公坐不住了,简直是后背直冒冷汗。这话言外之意怕是:我杀了共叔段,虽得了小利,却失了大义。我发配了自己的母亲,天下人皆可得儿诛之。郑国百姓如何容得下我这样的君主。然后便有了颖考叔献计“掘地见母”的故事。
或许诸位要说了,至于话中隐意,不过是我钱君揣测而已,事实未必如此。钱君敢如此猜测,正如史书所言:“母子于地道相见,和好如初。”这“如初”二字貌似不正隐喻着庄公此举并非完全为了尽孝,而是别有所图吗?颖考叔也正因“掘地见母”有功,摇身一变,位极人臣,赐爵大夫,与公孙子都同掌兵权。不更令人生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