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阿拉丙;编
字灵;纳兰泽自媒体编辑部
不得不说,汪海林发起的抵制行动产生了巨大的舆论效果与压力。因为他卡住的时间点恰好是于正参加的新综艺《我就是演员3》和郭敬明的新电影《晴雅集》上映的档口。这个时间段对两人的人品和口碑进行无法令人反驳的攻击,大幅度地败坏了两人的路人缘。
现在,《我就是演员3》已经停播了,而郭敬明的《晴雅集》的票房在预售的粉丝人气释放完后也被刘德华的《拆弹专家2》大幅甩在身后。这个时候不创造点流量并挽回点什么,郭敬明可能又要赔钱了。而郭敬明的这次道歉,也确实带来了大量的流量,达到了他第一波的目的。
但我们仔细看他的发文,就能看出来他中间藏了多少小心思。
1、故意将自己的错误缩小,将自己的赔偿放大
郭敬明亮出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为20万元,除了这确实是法院的判决外还有什么目的?
他其实是想说明20万就是一笔小钱,这点事也就是个小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当年做了多大的恶。而他把版税拿出来,其实就想说的是,我拿这么多钱出来,远远超过20万,以后你们别再说我了。
然而事实上,庄羽和很多的作家、受众最想要的是他的道歉,而不是赔偿。他在只需要道歉的情况下,把钱刻意抬出来,其实是想要模糊焦点,转移讨论重心。从后面的内容来看,他的处理办法也一直在钱上面。
但20万虽然不算太多,却让郭敬明靠抄袭拿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并为后来的无数收益打开了一扇大门。第一桶金的价值大家都知道,郭敬明自然也知道,但他却故意把第一桶金的价值缩小,闭口不提自己真正的收益。
2、把不道歉归于自己不想受伤,偷换概念
首先,郭敬明被法院判决道歉是法律问题,不是个人喜好和意愿问题。郭敬明不能因为自己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就违反法律判决。
其次,他侵犯了别人的权益,他自己感到受伤。事实上是庄羽作为被侵害人,才是受伤的。他通过春秋笔法把施害人转换成为了受害人,希望这样来获得大众同情。
第三,既然他不敢面对抄袭的问题,为何他又敢大肆谈原创的问题?可见郭敬明不道歉的背景不是在于自己害怕或不害怕,而是在于庄羽对他无可奈何、受众对他无可奈何、甚至法律对他也无可奈何,直到这次可能涉及到重大利益,需要打这张牌了。
3、站在道德制高点,强迫庄羽接受道歉
郭敬明的道歉看似诚恳,实则暗藏不少心机。
首先,庄羽等了他15年道歉,郭敬明却拒绝道歉。如今郭敬明转头就说庄羽不接受道歉就怎样怎样,属实道德绑架。
其次,郭敬明很粗暴地决定,如果庄羽不道歉就把钱捐掉,意思就是不管你接不接受道歉,反正这事在我这就了了。以后不管是庄羽还是其他人,再想要我道歉也找不到借口了。
再者,郭敬明决定捐出自己抄袭作品的线上线下收益。然而,如果是按照真正的索赔额度来说,远远不是一个捐款这么简单。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达十五万元,或者非法经营数额达二十五万元,或者复制品数量达二千五百张(份),或者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数量达二千五百件(部),或者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实际被点击数达二十五万次,或者以会员制方式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数达五千人的,以有期徒刑三年确定量刑起点。
违法所得数额每增加二万五千元、非法经营数额每增加四万元、复制品数量每增加四百张(份)、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数量每增加四百件(部)、作品实际被点击数每增加四万次、注册会员数每增加八百人,增加一个月刑期。行为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其行为符合一项或者数项量刑标准的,按照较重的量刑幅度从重处罚。
当然,如果权利人损失得到完全赔偿的,数额较大的可以相对不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从轻处罚。
此外,登报道歉这事郭敬明还没做。
我们再来看看庄羽的回复,着实令大家拍手叫好,显示出了很高的水准。
首先,庄羽的回复十分迅速,没有任何拖泥带水,表现出了其思维敏捷的特点。
其次,庄羽没有跳进郭敬明给她挖的两个坑:要么接受赔偿这事了结,要么不接受赔偿郭敬明捐款还是把事了解。庄羽给出了第三个解决方案——共同成立基金,让这件事更加透明,并把皮球踢回给了郭敬明。
第三,庄羽接受道歉,表现了自己的大度和慷慨。同时她自己也捐出了钱,表现出她在乎的不是钱,避免如果她收钱会有水军攻击她就是贪钱;如果不接受则攻击她心胸狭窄。庄羽直接避开了所有后续攻击手段。
从这一回合的较量来看,郭敬明以攻代守,暗藏多处机锋,十分厉害。但没想到庄羽技高一筹,没有在郭敬明的规则下上当,反而更彰显了自己的大度。
目前,庄羽暂时领先。
现在郭敬明的所有暗藏后手全部失效,只能正面回应庄羽的提议了——要么共同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永远别想把自己原来干过的破事甩干净;要么收回自己的道歉,进一步被舆论鞭笞。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