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黄帝成为“理想君主”。《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载法家书凡十种,今可见言黄帝事迹者大致有《申子》《商君书》《韩非子》等三种。但《申子》“原文短简,后人增益者为多”,殆亡于南宋,且所引黄帝之事仅为“黄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变,使民安乐其法也”一条,与《管子》类同。
《汉书·艺文志》将《管子》列入道家之属,然其所言黄帝之事多与法家之言相类。同时《隋志》将《管子》“改列于法家之首”。故按照内容与性质,权衡之下将《管子》放于此处似乎更为合适。但是《管子》思想较为驳杂,亦有道家的影子,同时仅是商韩学术之先驱,并非法家开宗之宝典。
先秦时期,儒墨显学不谈黄帝,道家唯有庄子言黄帝。对比之下,诸子所谈黄帝之事者,以法家尤盛,这与战国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战国时期,法家学派兴盛,法家诸子分布遍及中原,可见法家乃战国应时而生的产物,法家的学说显然更能满足当时社会的需要。
他们都是实际的行动家而非理论的空谈者,从管子、商鞅等人的政治作为便可看出。因此法家著述中关于黄帝的传说都是针对现实政治、社会实际展开的。较之于《商君书》《韩非子》,《管子》中的黄帝传说更为系统全面。
第一,《管子》。从《左传》《国语》到《庄子》等文献中,关于黄帝功绩仅有“战于阪泉、涿鹿”与“以云纪官”,其事迹也仅是《庄子》中的“求道”与“升仙”等。随着战国时期现实政治的需要,黄帝事迹愈加丰富,尤以《管子》为代表。在《管子》中,黄帝被塑造为“理想王者”的形象,其治世也被认为是“治之至也”。
黄帝理想统治者形象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追求“天下一统”是战国思想的主流,该思想发端于春秋时期建构持久的、以多国共处为核心的政治秩序努力的失败。而天下一统最关键的点就是理想“王者”的出现。“王者”将带来天下统一的理念在战国中期出现,并迅速普及于各种政治文献中。
《管子》中黄帝形象的塑造便是这种思潮的产物。同时,黄帝形象的塑造与齐国“高祖黄帝”的事迹互为观照。“高祖黄帝”语出《陈侯因資敦》铭文:黄帝为陈侯因資高祖,陈侯因資即齐威王。据《史记·陈杞世家》和《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载,陈侯因資为陈完十二世孙,陈胡公之二十三世孙。而“陈胡功满者。虞帝舜之后也……”,且舜为黄帝八世孙,故陈侯因資为黄帝之远孙。
古无五宗之法,惟远孙称曾孙,远祖始称高祖。郭沫若先生认为,高祖黄帝之事是齐威王祖述“黄帝之术”和“齐桓晋文”的霸业。此说可解释齐国黄帝传说何以如此兴盛的原因。《管子》中黄帝形象的提升、事迹的丰富,与齐国将黄帝作为治世榜样,并因此将对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的想象附加于黄帝身上的做法密切相关。
《管子》中关于黄帝的叙事,多以管子与齐桓公的对话形式出现,表明管仲借黄帝宣扬其学说、欲成就霸业的立书目的。因此,《管子》中关于黄帝事迹的描述,多是对管仲王霸政治学说的阐发。
《管子》甚至认为儒家所谓的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此先圣之所以一民者。虽与《庄子》中视“礼”为“乱之首”的态度有所不同,但同样是借儒家学说维护本学派学说的言辞。
同时,帝尧时期“其民引之而来,推之而往,使之而成,禁之而止”,与黄帝时期“其民不引而来,不推而往,不使而成,不禁而止”形成对比,根源在于帝尧时期“善明法禁之令”,而黄帝时期则为“置法而不变”,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在对比中表达出管子鲜明的政治观念,即“黄帝之道”优于儒家祖述的“唐尧之道”,这是用政治哲学的理论语言阐述西周以来的德政传统、礼乐文化可以弃置,新的政治、国家、秩序有必要创构之理由。《法法》篇中提到:“明君在上位……引之以绳墨,绳之以诛僇,故万民之心皆服而从上,推之而往,引之而来”。
可见,明君之治与帝尧之治的结果相同,但是尚未达到黄帝之治的高度。“置法而不变”是战国时期帝道治国方略的重要部分,体现出来自于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这与同为法家代表的商鞅、韩非子所提倡的“适时而变”的法治思想明显不同。
曹胜高教授指出,“置法而不变”是帝道学说的核心立场,《管子》思想中本就继承了道家的学说,故其说遵循了“道生法”的基本观念。道至高,故法至上,道不变,法亦不变。故而从道的恒常性来说,法不可以变。然而法家的思想却是基于实用主义而产生的,因此强调世道变,则法必变。
《桓公问》中,管子进一步提出黄帝治国理政的举措——“明台之议”。黄帝立明台之议者,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唉……此古圣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得而勿忘者也。
黄帝设立明台,在于广开言路、听言纳谏。并且自黄帝始,下至尧、舜、禹、汤等皆有此举。可见黄帝对后世帝王君主起到的表率作用,这正是《管子》塑造黄帝“理想帝王”形象的叙事策略。以黄帝为上古帝王的榜样,无形中抬高了黄帝的地位。同时,黄帝立明台之事或有所本,即齐威王善于纳谏的君王形象。
在《邹忌讽齐威王纳谏》中,对于进言者按照不同程度分为“受上赏者、受中赏者、受下赏者”,将纳谏之事行政化。可见战国诸子“造神话”的行为动机。
在《五行》中,“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的传说体现出管子的君臣观,君主之治,需要选贤任能,君臣各司其职。关于此问题,将在第六章详述。同时,管子的治国体系还包括经济思想,在《法法》《地数》《揆度》《国准》
《轻重戊》等篇中均有体现。经济思想,因随人类有生而俱起,于物质方面,解决满足欲望之思虑,则为经济思想之渊源。研究中国经济思想者,多始自神农而断自嬴秦。《管子》中托名黄帝等上古帝王,追溯经济的发展,皆在于倡导国家资源应归统治者所有的国家政策。
《法法》中讲:“黄帝唐虞,帝之隆也,资有天下,制在一人。”即国家昌盛,就在于资源要掌控在君主一人手中。继而在《地数》篇中,管子借黄帝与伯高的对话,以蚩尤造兵事件的危害为例,指明“陶天下而为一家”之法。
《管子》中的叙事进一步丰富了黄帝、蚩尤之战的原因。此外,《揆度》《国准》《轻重戊》中皆有关于治理天下轻重之术的记载,以此来劝谏齐桓公。《揆度》中,管子重在强调“天下可得而牧也”的轻重之术。
第二,《商君书》。商鞅作为秦孝公时期主持变法的政治家,并未像管子一样有将黄帝塑造为上古圣王的“志向”,仅仅是借上古帝王的兴衰更替,言明帝王之治不必遵循古法,要“观时而制法”的道理。《商君列传》中,商鞅与甘龙、杜挚等人关于是否进行变法的论辩,反映出商鞅积极的、适时而变的变法主张。
《商君书》提及的黄帝传说中,商鞅的上述主张得到充分体现。《画策》中,借“昊英之世”与“黄帝之世”,“神农之世”与“黄帝之世”的对比,指出“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神农非高于黄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适于时也”的观点。
作为神话传说文本来说,此段文献的意义在于,对“昊英之世”“黄帝之世”“神农之世”与“黄帝之世”社会发展状况的回溯,为探索上古社会文明演进历程提供了依据。
商鞅认为治世之高,皆在于“适时”,强调适时的改革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同时从神农与黄帝之世的对比中,对黄帝之世的强调从侧面反映出战国时期“君不君、臣不臣”失秩的社会现状,故而才需要圣王制定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秩序,并实行甲兵之政。
由此也反映出战国时期法家的治世观念,黄帝也因此被塑造为与儒家极力推崇的“仁义”之君不同的帝王形象。在《更法》中,更加明确了圣王治世“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的思想。
“黄帝诛而不怒”,此言黄帝之世已经有了刑罚的存在,表明黄帝时期已开始施行法治。《战国策·赵策二》在“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了商鞅之意,综上,商鞅仅仅是借“黄帝之世”来支持他个人的变法主张,重在强调要适时而变的发展观点,具有朴素的历史进化论特点。但是对于黄帝神话传说的叙事发展则意义较小。
第三,《韩非子》。韩非子是荀子的学生,却从儒家之学走向了法家,并且成为法家学说集大成者。荀子的学术思想为“阳儒阴法”,韩非子丢掉了“阳儒”的一面,并将“阴法”改为了“阳法”。
即在吸收荀子某些思想的基础上,兼顾法家各学派观点加以发挥,形成了自己的法治思想体系。韩非子提倡法治思想,反对儒家的“德治”。在《五蠹》中,通过对法的倡导以及对儒家思想的抨击,侧面肯定了黄帝的治理。
在《十过》中,虽然保留了较为原始的黄帝神话,但黄帝此时已经是作为德君形象出现,旨在说明荒诞的君主“不务听治,而好五音不已”乃“十过”之一,同样是依托之举。
上述文字与《山海经》中所述内容形成了鲜明对比,彼时蚩尤、风伯、雨师等尚为与黄帝作战的对手,此时已经成为黄帝麾下大将。不仅如此,连鬼神都臣服于黄帝,俨然一幅黄帝总领人、鬼、神三界的盛大景象,反映出黄帝在战国时地位的不断提升。同时,《韩非子》中多寓言,内容丰富且自成体系。
结语
但是从寓言的取材与内容来说,郑人相争,一言与尧同年一言与黄帝之兄同年。一方面说明时人对于上古帝王黄帝与尧的历史地位的认知,另一方面说明战国时期黄帝传说事迹流传普遍,几乎能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此处亦可见先秦诸子在论说时多采用民间文化资源的路径,诸子之说因多与民间文化互动融合,所以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先秦时期黄帝神话传说内容的真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