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赵盾躺枪被“弑君”,陈寿无辜被“交易”
要解开这个谜底,我们先从史家著述写史谈起。史记(典藏版)封面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我们在阅读《史记》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历史不再仅仅是帝王将相的专属,贩夫走卒、刺客商贾、奇人异士都能写入史书立传了,比如《刺客列传》、《游侠列传》。《项羽本纪》中的“鸿门宴”《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完璧归赵”和“渑池之会,这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所以说,史官的品行和写法往往决定着史料的真实和流传。在《史记》中,司马迁以“春秋笔法”书写历史,行使史家对历史的裁决权,用笔曲折而意含褒贬的写作,隐晦含蓄地表达对人或事的态度,也就是所说的“微言大义”。▲赵穿、士会、赵盾、提弥明(绘画),晋灵公同赵盾饮酒,埋伏甲士欲杀赵盾,提弥明以死相救,赵盾逃出晋都。说到史官,有这样一个成语“董狐直笔”,说的就是这件事。据《左传》记载,春秋时期的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于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其实晋灵公是被其族弟所杀,跟赵盾无关,董狐站在封建礼仪立场上,指责赵盾没有讨伐乱臣赵穿,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其实晋灵公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他经常站在楼上,用弹弓射路上的行人,把路人打得头破血流,让身边的美人取乐。有一次厨师煮熊掌不合口味,晋灵公便把厨师杀了,并命人分尸八块,用竹篓装了抛尸荒野。这样一个暴君对赵盾多次劝谏不领情,赵盾跑了,回来之后,还被史官一笔封杀,背上了“弑君”的恶名,你说赵盾冤不冤?《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咱们的主人公出场了,他就是《三国志》的作者陈寿,说赵盾“弑君”冤,陈寿更冤!02“知天命”的陈寿,十年艰辛完成巨著
陈寿(-),字承祚,西晋巴西安汉(今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西晋史学家。他少好学,有志于史学事业,对于《尚书》、《春秋》、《史记》、《汉书》等史书进行过深入的学习。师事同郡学者谯周(蜀国天文学家),在蜀汉时任观阁令史。当时,宦官黄皓专权,大臣都曲意附从。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所以屡遭遣黜。入晋以后,历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等职。公元年,西晋灭东吴,结束了分裂局面,史书上称之为“三国归晋”。当时,陈寿已经48岁,年近“知天命”,开始撰写《三国志》。历经十年艰辛,终于完成了国别体史学巨著《三国志》。这是一部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纪传体断代史,其中《魏书》30卷,《蜀书》15卷,《吴书》20卷,这部巨著是“二十四史”中评价较高的“前四史”之一。最早,三国志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三国志·魏书·武帝纪》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我们大家熟知的《三国演义》,就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在《三国志》基础上,写成的通俗小说。大家对《三国演义》耳熟能详,可是对陈寿所著的《三国志》就了解不多了,今天,我们脱口而出的很多句子就来源于《三国志》.识时务者,在乎俊杰。言过其实,不可大用。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蛟龙得云雨,终非池中物。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鸡肋,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陈寿是晋臣,晋是承魏而有天下的,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在《魏书》中为曹操写了本纪,而《蜀书》和《吴书》则只有传,没有纪。在书中,陈寿对曹魏和司马氏多有回护、溢美之词,受到了历代史学家的批评。不过史家在当时这样做,也并不为过,这是编史书为政治服务的通常,不过,陈寿虽然名义上尊魏为正统,实际上却是以魏、蜀、吴三国各自成书,如实地记录了三国鼎立的局势,表明了它们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地位是相同的。03站错队:丁仪、丁廙被曹丕满门抄斩
好,书归正传,陈寿以给丁仪、丁廙立传为名,向其子索要一千斛米,这件事到底是真还是假呢?曹植七步成诗图(绘画)据史料记载,丁仪、丁廙兄弟拥戴的是曹植而非曹丕,大家都知道的《七步诗》,就是曹植所做: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王之家的血肉相残,在历史上比比皆是。据《资治通鉴》记载:“操欲以女妻丁仪,丕以仪目眇,谏止之。仪由是怨丕,与弟黄门侍郎廙,及丞相主簿杨修,数称临侯植之才,劝操立以为嗣。”意思是说,曹操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丁仪,可是,曹丕谏阻,说丁仪这个人,长的有毛病,一个眼睛小,影响形象,不能嫁给这样的人!,就这样,丁仪攀龙附凤的美事破灭了。人常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丁仪联络自己的兄弟黄门侍郎丁廙和主簿杨修一起辅助曹植。不管怎么说。并且“为之羽翼”。在曹操面前力主立曹植为王太子,你想,帝王之争,从来都是残酷无情的,曹丕对曹植都敢下手,何况他人呢。公元年,曹操去世,曹丕继位为魏王之后,曹丕不仅处死了丁氏兄弟,为了斩草除根。永绝后患,将其男性亲属包括他们的儿子在内一并诛杀,也就是满门抄斩。大家看到这里,要划重点了,丁氏兄弟是被满门抄斩,不存在有儿子和后裔之说了。04真相大白:子无虚有的“索米鬻笔”
到了公元年的时候,48岁的陈寿开始撰写《三国志》。这时候离丁氏弟兄被杀、满门抄斩已经过去了60年了。哪里有后代之说。所以说,在60年后的西晋王朝,丁氏弟兄已没有儿子,让陈寿去搞“有偿新闻”了。主要人物都不存在了,故而《晋书·陈寿传》中关于陈寿“索米鬻笔”的记载就是道听途说、子无虚有。当年,房玄龄采用这些传闻入《晋书》时,似乎也不能确定其真伪,所以用了“或云”这样含糊其词的说法。但唐代《史通》的作者刘知几却不肯原谅陈寿,他在《曲笔》篇中对“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提出严厉批评,认为是“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放)豺虎可也”。话说得很不客气,一点儿余地不留,直言陈寿是“记言之奸贼”。在古代,著述史书有的是官修的,有的是民间私修的,著述者往往处在不同的立场,进行编撰。更有甚者“为尊者讳”,维护帝王及“尊者”的尊严,而对其行为隐恶扬善,文过饰非,甚至不惜颠倒黑白、指鹿为马。▲陈寿因为不肯屈从宦官专权,所以屡遭遣黜。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浩如烟海的笔记小说、百家杂记中,作者根据道听途说,进行杜撰演义,可谓是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可是这样以来,就给历史人物带来了千古骂名。所以我们在读史的时候,遇到内容矛盾的地方,一定要存疑,你看,今天,我们根据史料,驳斥了“索米鬻笔”的传言,还史学家陈寿之清白。▲年轻时到蜀国都城成都学习的陈寿,曾在名儒谯周门下学习,刻苦攻读史学。清代有个叫夏敬渠的文人,写了一本书《野叟曝言》,说陈寿是“帝蜀不帝魏”,清代这位“野叟”的话不无道理,18岁那年,陈寿来到蜀国都城成都,进一步刻苦攻读史学,在南充的民间至今流传许多陈寿刻苦读书的故事。如果说,谁不说咱家乡好,那么陈寿对蜀国,自然就多了一份亲情,陈寿虽归魏、晋,但是,藏在内心深处对故国的怀念,对故国先哲的缅怀,是怎么也抹不掉的。(配图源于网络,归原作者所有)参考资料〔西晋〕陈寿《三国志》〔唐〕房玄龄《晋书·陈寿传》〔唐〕刘知己《史通·曲笔》〔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