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中的天人人可以僭越,人人皆可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有治好的吗 http://www.bdfyy999.com/

《说文解字》解说“天”字:“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颠是人的头顶,天在人之上,故以颠指称“天”;《尔雅·释天》云:“穹,苍苍,天也。”说明天是覆盖人类所有生活空间的区块。

在科学不昌明的古代,若以人的双眼,去观察自身所处的生活、世界,则顶上那片任凭日月星辰罗列、游移的天空,是最高的存在,在“天”以上是看不到其他的。

可见,颠是“至高无上”的,天也是“至高无上”的,颠和天在意义上由此有了联系。从这样的联系中,可以发现《说文解字》巧妙地将天和人二者做了比附。

“天”的意涵从空间概念上开始发展,首先以空间的至高性去解释,而后当人在生活经验中,体验到某一事物的崇高性时,此崇高性往往同时会和天的至高性产生意义上的联系。

《左传》

“天”开始成为价值判断上至高无上的表征,往后就发展出《左传》中处处可见、威力无穷的“天”的意义。换言之,“天”在人类所处的世界中,不再只具有空间上的至高性,在权力位阶上也同样是至高无上的主宰者,这便是“主宰天”。

《左传》中“国君无德,上天降灾”的天命规则

在先秦经典中,处处可见“天”的踪迹,如《尚书》中说“天”有威能,可以决定人间的秋收,王公臣子面对秋收不获的状况,对应而生的心态是“敬天之威”。

在《左传》中也有许多“天”,如成公十六年,王曰:“天败楚也夫!”晋国因为郑国的背叛,出兵讨伐;楚共王为了救援郑国,和晋军在鄢陵交战。

在此战中,楚国的统帅是子反,虽然楚军被晋军逼迫到了险处,但子反意图再战,因此补充军备。晋军担忧,故用计——释放楚国的俘虏。楚共王由俘虏处得知晋军有备,想和子反再谋军事,不料战事当前,子反却酩酊大醉,此时楚共王以“天败楚也夫”一句,道尽对此战的绝望,也因此,楚军连夜逃遁了。

《东周列国·春秋篇》“鄢陵之战”剧照

“楚师还”后,子反请罪,楚共王试图安抚——“子无以为过,不谷之罪也”。对照楚共王之前“天败楚”的言论,可以做如下分析:时人已经惯于相信上天具有掌管一切的主宰力,故面对灾难的降临,首先出现的往往是“天要亡我”的恐惧,也正是这样的恐惧,让楚共王发出“天败楚也夫”的感叹。

然而,楚共王毕竟活在人间的世界里,天意的归向是人力无法触及的。人可触及的仅仅是对自己、对所处世界的认识,这份认识可以让楚共王将感性的恐惧情绪,提升为理性的自省能力。

楚共王借着这份自省能力,理解到天意的归向是他无法理解的,他可以理解的仅仅是在战事过程中,人事的安排和活动是否得当。也就是说,将无法理解的天意搁置不论,楚共王自省到战事的失败是人事上的失败,所以面对子反罪己之言,楚共王理性地以“不谷之罪”一句作为安抚。

楚共王对战败的归因,前后两次各有不同的答案,可以看作楚共王面对战败时心理历程的自然演变。那么战败的原因,同时存在“天败楚也夫”和“不谷之罪”两种答案,也就不相冲突了。

《东周列国·春秋篇》子反剧照

当然,以上的分析是基于楚共王仁厚且理性而得出的观点,将楚王的发言动机视为担心子反过于忧虑、恐惧,以至于自裁,故好言相劝,这个观点在“王使止之”的后续发展可以获得证实。

但是,此言如果以杜预注“王引过,亦所以责子反”作为解说,楚共王引过是为了责备子反,可见楚共王并非认为战败是自身罪过造成的结果。那么,由此可讨论:若楚共王以罪在子反,那么又何不再言“天败楚”即可?由“天败楚”到“不谷之罪”,是否意味着某种意义?

我们再看一例,或许可有启发。哀公十一年,鲁国联合吴军攻打齐国,在艾陵大败齐军。吴王夫差俘虏了齐国的中军将国书,并将其头颅交给鲁国,请鲁国还给齐国,并说“天若不识不衷,何以使下国?”吴王夫差认为是上天了解到齐侯的不善,所以吴军才能获胜。

吴王此言,一则明白表露出他凭借战功以责讨齐国的盛气凌人;二则显示他亦是挟持上天之名,使此战师出有名;三则将此战落败之由,归因于齐侯之不善,显然存在着一种“国君无德,上天降灾”的天命规则。

《东周列国·春秋篇》吴王夫差剧照

顺着此天命规则,回顾成公十六年时楚共王之言,也许可以试着为前面提出的问题做解释:遵从杜预注“王引过,亦所以责子反”之说,则楚共王言“不谷之罪”显然只是一种表面的说辞,实际目的是为了向子反问罪,而不是如其言、将战败的责任归于自己。

吴王夫差可以借由齐国战败的事实,去坐实对齐侯不善的批评;则“鄢陵之战”楚国的落败,楚共王首先归因于“天败楚也夫”,而后却又转折生出“不谷之罪”的权谋之语,亦可以说是在“国君无德,上天降灾”的天命规则中自然产生的。

顺着“国君无德,上天降灾”的天命规则,楚共王将楚军战败的罪责归之于己身,既可符合当时的观念,亦可显出其自省之德,然而君主之过,亦是为臣之过,故楚共王言己之过时,亦是问责子反之罪。由此观点来解杜预之说,是顺畅的。

《左传》中具有人格性的“主宰天”

在《左传》中,“天”既可以左右君臣、国家、战事的存亡胜败,亦可以明察人之善恶,并给予惩罚,是明显具有人格性的“主宰天”。“天”字从苍天为盖的“物质天”开始发展,到了《左传》记载的春秋之时,“主宰天”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

然而,从《左传》中的人物对话可以发现,时人对于“主宰天”摸索许久。在周初以前对“主宰天”的恐惧、敬畏,到了《左传》时人口中,恐惧、敬畏之情已经渐渐淡薄,所言的“天意”往往是根据“己意”所下的判断,甚至假借“天意”之说矫饰“己意”。

《东周列国·春秋篇》晋文公与狐偃剧照

《左传》中的例子有:随国季梁说“天方授楚”;晋臣郭偃说虢国有战功为“天夺之鉴”;宋大司马子鱼言“天之弃商久矣”;晋臣狐偃言土块“天赐也”;楚成王言晋文公“天将兴之”、“天之所置”;鲁国叔孙豹言庆封之富是“天其殃之”;晋女叔宽言诸侯筑城一事“苌叔违天”;鲁国公叔文子言“天将多阳虎之罪以毙之”;陈国芋尹盖说使者公孙贞子之死为“违天之戚”、“天命”等。

除了“天意”脱胎于“己意”,许多因个人或国家无道而发生的祸难、战争,在《左传》中,也往往被说为天意使然,如穆姬言秦晋“韩原之战”是“上天降灾”;叔詹言晋国之乱是“天不靖晋国”;晋吕相与秦绝交言楚成王殒命是“天诱其衷”;卫定公夫人定姜言卫献公服丧不哀是“天祸卫国也夫”;晋范文子说晋厉公将遇难是“天益其疾”;秦医说晋平公之疾是“天命不佑”等。

利用“主宰天可左右人事”的普遍共识,将由人摆布的政事安排,说成是天意使然,借“天意”之名去取信于人,为政者往往可以借此获利,在《左传》亦有例证,如晋臣郤至、楚臣子反言两君相见为“如天之福”;晋悼公立为晋君时,言“岂非天乎”;郑子产攻陈国一事,言“天诱其衷”;子产逼死公孙黑时,言“不助天,其助凶人乎”;晋人言鲁昭公逃亡是“天祸鲁国”等。

子产画像

同样是多言“天意”,《左传》和《墨子》中的“天”,是有差异的。《左传》中的“天意”往往掺杂了“人意”,而《墨子》所言的“天意”,虽然也是人为建构的思想结果,但建构出的“主宰天”是具有绝对权威的,赏是天赏之,罚是天罚之,赏罚的判断是根据“天志”来判断的。《墨子》所倡导的“义”只是以次要的地位附着在“天志”之下,不敢僭越“天”的绝对地位而指导“天意”的归向。

与此相对,《左传》中的“天”,却是人人可以僭越的,而且人人皆可代天立言,所立之言虽然一样以“天意”矫饰之,但是人喜之则天喜之,人恶之则天恶之,言者往往将“天”视作一种借口、一种寄托,而不是需要小心翼翼揣度的天命准则。

《左传》中的人们,不再小心翼翼地在“上天”眼下做事、说话,“天”再也不是位居人上的绝对权威了;《左传》言“天”多是假“天”之名达到威吓他人的目的,只不过是有意识地用“天”作为政治的权谋语言罢了。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tzrz/5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