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主张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

第十篇第8章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厌:会意字,会一只犬吃饱喝足后躺在山崖下休息之意。后延伸为“满足”、“嫌弃”、“憎恶”等意。

也有一说,厌是形声字,从厂(hǎn),猒(yàn)声。厌的本义是压、压迫,这个意思后来写作“压”。

精:挑选出来的上好的白米。《说文解字》:“精,择也。从米,青声。”引申指“细密的,与“粗”相对”。如:精密、精细、精确、精制、精读、精选、精心、精研、精雕细镂等。

精也指理解透彻,掌握了精华,如“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精也作形容词,指美妙、美好。如“精妙”等。

精也引申指“物质中最纯粹的部分,提炼出来的东西”。如:精华、精英、精神。

精神指人主观世界,包括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也指内容实质,主要的意义;又指人表现出来的活力。如精力、聚精会神、无精打采。

精也指生殖之精,包括男性之精及女性之卵。《灵枢·本神》:“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素问·上古天真论》:“七八,肝气衰,筋不能动,天癸竭,精少,肾脏衰,形体皆极。”

精也指构成人体和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灵枢·决气》:“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灵枢·经脉》:“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素问·金匮真言论》:“夫精者,身之本也。”

精也指构成万物的灵气。《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故天有精,地有形。”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祭祀或者“乡饮”宴席上,米舂得越精越好,肉切得越细越好。

食饐而餲:饐(yi第四声)和餲(ai第四声)都是指发臭变味的食物。

鱼馁而肉败:腐烂变质的鱼和肉。馁(nei第三声)指腐败的鱼。败是会意字。从贝,从攴。攴(pū),甲骨文象以手持杖,敲击的意思,汉字部首之一。

在现代汉字中,“攴”大多写成“攵”,只有极少数字保留着“攴”的写法,如“敲”。败,甲骨文左边是“鼎”字,后用“贝”代替了“鼎”。右边是“攴”,表示以手持棍击鼎。败本义就是毁坏,搞坏。如《诗经·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剪勿败”。

败后指食物变味变质,如仲长统的《昌言·理乱》:“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

败也指衰落或者凋残,如“衰败”、“残败”、“失败”。

色恶:颜色不正常。

臭恶:臭读“xiu”,第四声,指气味。臭恶就是气味不正常。

失饪:食物烹制得过生或过熟。

不时:指未到成熟时节。如五谷不成、果实未熟之类。

割不正:指宰杀不当。这里的“割”指宰割、宰杀。如“割鲜”,指宰杀牲畜。《论语·阳货》:“割鸡焉用牛刀?”

“正”不能理解为方正,应该是“正确”、“正当”。割不正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指不正确的宰杀方式,比如太过残忍,二,指宰杀不该宰杀的动物,比如正在怀孕或者哺乳的雌性动物等。三,指不能吃的野生动物。

有一年,鲁哀公射啥了一只麒麟,孔子得知后非常伤心,从此停著《春秋》。

儒家讲“仁义”,范围包括所有动物,《论语》曾记载孔子“钓而不网,弋不射宿”。《礼记》有云:“君子远庖厨,凡有血气之类弗身践也。”孟子也引用过“君子远庖厨”这句话。

食气:“气”同“饩(xi第四声)”,食气就是梁米等饭食。

乱:昏乱、迷乱,指酒后乱性。如《荀子》中的“酒乱其神也”。

沽酒:指买酒。“沽”,买、卖。

市脯:指买肉干。“市”,交易、买卖。《说文》:市,买卖之所也,古者神农作市,或曰祝融也。《管子·乘马》市者,货之准也。

市为会意字。金文字形,上面是“之”,下面是“兮”,表市场嘈杂声。之和兮结合意为“去嘈杂的地方,即集市”。

姜:从羊从女,古文字研究证明,羌族和姜姓都代表着一种头戴羊角的风俗。姜源于羌。这种风俗叫作图腾风俗,他们用某种装饰表明氏族之间具有血缘关系。

《水经注·渭水》注:“岐水经姜氏城为姜水。”经过姜氏城的河就叫姜水。《国语》注:“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意为:黄帝的部落在姬水边上,所以姓姬,炎帝的部落居住在姜水畔,所以姓姜。

有一种植物也叫“姜”,其根可做药用,也可以做食物,味辣。该字原写作“”,《说文》云:“,御湿之菜。”从艸彊声。后也简化成“姜”。

全文理解为:

在祭祀或者乡饮宴席上,米舂得越精越好,肉切得越细越好;粮食发臭变味,肉鱼腐烂变质,不吃;食物颜色不正常,不吃;食物气味不正常,不吃;烹制不熟的东西,不吃;未长成熟的东西,不吃;宰杀不当的肉,不吃;佐料放得不适当,不吃;肉准备得再多,但不超过所吃谷物的量;酒不限量,但以心神不乱为度;为了表示诚意,不用外面市场上买来的肉干和酒;姜是必备的,但不建议多吃。

孔子是“粗食主义”者,他提倡节俭,反对享乐,他曾说:“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

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人故意曲解本章内容,今天山东曲阜到处都是“孔府家宴”,各种山珍海味,样样齐全,把肉切成方块,即所谓的“割不正,不食”。让人窃笑!

孔子提出过“四绝”: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孔子主张“权变”,该讲究时要讲究,在祭祀和乡饮等宴席上,必须认真,讲究。

孔子的仁义体现在方方面面,其中的“不时,不食”对现在的社会,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

据《吕氏春秋》记载,孔子的学生巫马旗见一夜渔者将捕到的鱼又放回水中,便问其故。夜渔者说:“我放回的是小鱼。我们的地方长官要求在小鱼长大后再捕,所以就放掉了”,这就是“不时,不食”。

人类如果“不时而食”,则与剖腹取胎、涸泽而渔一样是不义之举。这些认识和主张世代相袭,多成为后世的政令或民众的自觉行为。

宰杀动物时,儒家主张采用适当的方法以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如果“割不正”,宰杀不得其法,杀得惨无人道,就是“不仁不义”。现在的人越来越重视这方面的问题了。

儒家还提倡少吃肉,多吃水果蔬菜梁米,即“肉虽多,不使胜食气”。

古时烹制方法简单,主要靠各种酱料去除食物的腥膻之气。如果酱料用得不对,则腥膻之气难处,故“不得其酱,不食”。

为了开心,高兴,喝酒是不限量的,但也以心神不乱为度。故曰:“惟酒无量,不及乱”。

为了表示对神灵的诚意,表示对宴席的重视,酒和干肉是自己做的。现在很多地方还有这种习俗,比如女人怀孕了,家人会提前酿酒、养猪养鸡,等待新生命的降生。

姜能去邪味,发正气,辛而不臭,所以食必有姜,故曰“不撤姜食”。

不但在饮食上有讲究,在斋戒祭祀期间,孔子在衣着、行为语言等方面也有讲究,比如:“食不言,寝不语。”

在吃食方面的“仁义”

孔子主张“不时不吃”,意思就是不吃没有“足月”的幼小动物。另外,孔子还主张“割不正,不食”,意思就是不吃不该宰杀的动物。比如孕期或者哺乳期的牲畜、保护类野生动物。

《中庸》有云:“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人类应该深刻理解其义。人类的一切行为活动都应该符合“道”,包括吃食。

魏晋医家王叔和(《脉经》作者,今山东微山县人)曾说:“食不欲杂,杂则或有所犯。有所犯者,或有所伤,或当时虽无灾苦,积久为人作患。”

后魏学者張湛(玄学家,养生学家,今陕西咸阳人)在《养生要集》中也全文引用了王氏所言。

类似说法还见于西晋张华(文学家,今河北固安县人)的《博物志》和南北朝陶弘景(医学家,炼丹家,文学家,今江苏南京市人)的《养性延命录》,“杂食者,百病妖邪之所钟。”

“杂”原指把多种颜色混在一起。“杂食”在此指吃的种类太乱,超出既往经验范围,食性、毒性都不知道,容易撞上不洁之物而得病即“有所犯”,所以说,逮着什么都吃是妖精鬼怪而非人的食性。

不过,“食不欲杂”可不是让您为保平安专吃一样食材。中医不主张偏食,最早的膳食宝塔就出自《内经》,“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五谷、五果、五畜和五菜都是人工栽培、驯养。换言之,魏晋文人和医家厌恶的“杂食者”应当是常吃野味的那些人。

为何上述4位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学者异口同声反对“杂食”?从张仲景学医开始说起。

张仲景说他因族人暴死于瘟疫而学医:“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之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全族多人不到10年就剩60多口,什么病有如此高的病死率?是突发的“伤寒”病。

此处的伤寒不是现代感染伤寒沙门菌所致的肠伤寒,而是感受寒邪所致之病。《伤寒论》里出现了17处“难治”,15处“不治”和93次“死”。可见,这里所谓的“伤寒”是烈性传染病。

“伤寒卒病论集”中的卒可通猝,有突发、忽然意,如脑中风又称脑卒中。

曹植在他的《说疫气》中,也形象记叙了当时的瘟疫灾难:“建安二十二年,厉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覆族而丧。”

有学者从发病季节、临床表现、传染范围、传染途径和病死率等分析,东汉流行的“伤寒”、“厉气”,很可能是两种与啮齿类动物老鼠、田鼠和旱獭有关的烈性传染病: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热。

可见,王叔和等人众口一词的“食不欲杂”,也是大疫后痛定思痛的切肤感言。“虽搞不清伤寒的来龙去脉,但直觉和灾荒年间饥不择食,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有关。”

有鉴于此,唐宋正统的饮食观提倡节俭,限定肉食种类,不吃野生动物。这从南宋诗人陆游(文学家,史学家,今浙江绍兴人)晚年写给族人的《放翁家训》中可见一斑。

首先,人和万物一起生活在自然界,应当互不为害,“人与万物,同受一气,生天地间,但有中正偏驳之异尔,理不应相害。”

其次,早些年间人吃野兽是为生存而迫不得已,“上古教民食禽兽,不惟去民害,亦是五谷未如今之多,故以补粒食所不及耳。”因此,日常肉食中只应吃羊、猪、鸡、鹅等,连耕地的牛、看家的狗都不该吃,更甭说山里跑、水里游和天上飞的野物了。

“今欲除羊彘鸡鹅之类,人畜以食者(牛耕犬警,皆资其用,虽均为畜,亦不可资),姑以供庖,其余川泳云飞之物,一切禁断,庶几少安吾心。”水里游的,天上飞的,都不能吃,这样才能“安吾心”。

对那些专吃山珍野味猎奇者,陆游嗤之以鼻并规劝族人不可效仿:“彼多珍异夸眩世俗者,此童心儿态,切不可为其所移,戒之戒之。”所谓“童心儿态”就是讥讽其为“幼稚”、“蛮荒”之人。

平时不吃,灾荒年间吃吗?咱再看看明代朱元璋第五个儿子朱橚编的《救荒本草》。该书专为灾年平民食用而作,收录种野生植物,写明什么部位可吃、怎么吃,愣是一个野生动物都没有。

清代医家顾仲(浙江嘉兴市人)写了本养生食谱,名为《养小录》。顾仲反对孟子看不上成天琢磨吃的人,贬为“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但顾仲认为惦记吃没错,毕竟民以食为天,关键看怎么吃。

他把饮食之人分成三类,一类胡吃海塞,“餔餟之人:秉量甚宏,多多益善,不择精粗”;一类猎奇乱吃,“滋味之人:求工烹饪,博及珍奇,又兼好名,不惜多费。损人益人,或不暇计。”这两类人确是“养小以失大”。

真正讲究吃的是“养生之人:务洁清,务熟食,务调和,不侈费,不尚奇”。

顾仲所言极是。如今不同国家、民族、地域人群的食材基本趋同,肉食基本就是牛羊猪鸡鸭鹅等,主食不出米、麦、薯类,为啥?够吃、营养、安全,足矣。

总之,吃食也要讲“仁义”,万万不可为了“猎奇”、“炫耀”而丧失仁义,最后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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