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狂人日记中3个典故,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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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新日记#很多人都说鲁迅的文章就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锐利而精准,直指问题本质。或许是已经过了来年,尖锐的时文对于当今的青年人而言,难以有设身处地的体会,只能通过搜寻以前的历史及典故来加以理解。

于是,笔者摘取了《狂人日记》部分文字,对其中的典故加以说明,看我们能否有更深一层的体会和理解。

易牙烹子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

易牙是春秋时代很有名的厨师,深受齐桓公的喜爱。

有一次,齐桓公和易牙开玩笑:“寡人尝遍天下美食,唯独未食人肉,倒为憾事。”易牙信以为真,回家就将4岁的儿子烹饪成午膳做给齐桓公吃。

齐桓公吃着很香,还问易牙这是什么肉,得知是易牙儿子的人肉之后,虽然心里不舒服,却仍然为易牙的忠诚感动。

“易牙烹子”容易让人想起“易子而食”,后者意思是交换儿子去吃,因为自家儿子实在吃不下、但又想要活下去,于是只能绕个弯,实际上不过掩耳盗铃,这和吃自己的儿子也没什么两样。

徐锡林又是什么梗?他是清朝末期光复会的成员,年和秋瑾准备在浙江、安徽两省起义,7月6日他刺杀安徽巡抚恩铭,率领学生攻占军械局,当日被恩铭的卫队杀害,并挖出心肝炒着吃。

狼子村是《狂人日记》中虚构的村子,在此不必详谈,至于用馒头蘸血舔可以治痨病的说法很早就有,在唐代陈藏器《本草拾遗》中竟有以人肉治痨的记载,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批判此事,然而至民国时期,此陋习还存在于一些地区。

食肉寝皮

至于我家大哥,也毫不冤枉他。他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又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

易子而食的典故上文已提及,“食肉寝皮”又是啥?

春秋时期晋国称霸,齐国趁着晋悼公病逝的机会,和楚国联盟,发兵攻打鲁、卫、曹等中原盟国,想要代晋称霸。继位的晋平公发起反击,率领11国联军在平阴之战中打败齐国,此时效命于晋国的勇士州绰将齐国的殖绰、郭最抓住。

后来,州绰逃亡到齐国,效命于齐庄公,和手下败将殖绰、郭最变成了同事,只是仇恨并没有消失。有一次,齐庄公被相国崔杼怂恿去再次攻打晋国,殖绰、郭最故意拖后腿,让身为先锋的州绰大败,他对两人于是恨之入骨。

在《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中,州绰直接和齐庄公这么说:“我是新归附的臣子,然而这两个人,就像禽兽一样,我很想要割他的肉吃,剥他的皮睡。”

“食肉寝皮”在后世就变成了一个表示仇恨的成语,鲁迅先生用在这里,还原了成语本身的意思,反映出孔教三纲中某些极端的思想。

割股疗亲

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

割股疗亲是指割下腿上的肉给双亲治病,最早唐朝的资料中有所记载。《旧唐书》中记载王友贞的母亲生病非常严重,医生说只有吃人肉才能治疗,于是王友贞便割股疗亲。

后来割肉喂给别人吃的事情从双亲扩展到效忠的主子或者上司。比如《旧唐书》还提到,节度使乌重胤生病,牙将王贽割下腿上的肉给他医治,当他去世时,有二十多位军士割下腿上的肉祭拜他。

又有崔从在扬州做节度使,免除商业交易的规费,增加官吏的工资,大家都很爱戴他,当他去世时,世人也有割股祭拜的。

结语

易牙烹子,我们可以看到孔教三纲中“君为臣纲”的恐怖,皇帝一句戏言,臣下居然恭敬地把儿子烹杀了,还要亲手煮成美味的汤,这是何等扭曲的做法?

同理,割股疗亲则是“父为子纲”的体现,似乎儿女对双亲要无限的孝顺,即使这种做法严重损伤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在所不惜。

易子而食、食肉寝皮,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王朝统治下人性的丧失。

《奇葩说》有一期说到一个问题:奇葩星球新科技,人们可以自由买卖生命时间,你支持吗?

陈铭谈到一个观点,假如时间可以自由买卖,是否会出现“宝宝村”:专门有一个村,拼命生宝宝,然后商人拼命来买宝宝的时间,再到自由市场卖出去,中间商赚差价,于是这些宝宝还没长大就已被夺去寿命。

“宝宝村”和“易子而食”背后透露出的对人性伦理的漠视是一致的。如果说一百年前鲁迅批判的是孔教三纲,现代需要提防的是金钱社会对人性的腐蚀。

我们知道,现在的社会思潮很多来自西方文明,而西方人更看重人与人的金钱关系,贪得无厌,黑奴贸易曾经十分火热便是明证。当代中国要谨防掉入这种陷阱,那是一种堪比孔教三纲的道德沦丧。

以上或许是《狂人日记》对21世纪的警示:提高道德,不要被金钱占据头脑,否则食人怪又将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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