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五霸宋襄公之弟,集智慧和英勇于一身,

熟悉春秋历史的朋友相信都对宋襄公这个人不陌生,他因为乱讲仁义。被杀得一败涂地。我们今天的主角并不是宋襄公,今天要说的主角目夷是春秋五霸之一宋襄公的弟弟。宋襄公那种蠢猪式的丧师败军的“仁义”虽然已成为历史的笑柄,但颇有政治头脑和谋略思想的目夷,却因他为宋国的存在作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而流芳于世。兄弟两个,一拙一能,一愚一贤,恰恰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极为少见的。

宋襄公耍霸主威风,对宋政治对立集团建立

齐桓公死后,宋襄公自视爵高,想借此机会称霸诸侯,增强宋国的实力。这个时候齐国的内部是非常混乱的,宋襄公这个时候支持太子昭,把让他坐上了国君的宝座。这下宋襄公自认为宋国已经成为大国,能够称霸与诸侯,自认为自己是“中原霸主”,竟毫不掩饰地耍起了霸主的威风:他杀害了其他小国的君主,宋襄公对小国如此残暴,自然引起各诸侯国的不满。不久,在陈国的倡仪下,鲁、蔡、楚、郑、齐等国在齐国开会,以表示对齐桓公的怀念。这实质上是结成了一个与对立的集团。

达成盂地会盟协议

宋公见诸侯不买自己这个自封霸主的帐,便想借助楚齐的成力服诸侯,然后再借助诸侯之力以压强楚。目夷认为宋襄公这个计划只不过是个“画饼”,当即指出:楚有诸侯,哪背屈于宋国之下?公主不以为然,派人厚贿楚国,约定次年春相会于鹿土之地。

鹿上之地属齐国所有,他不得不派人把事也知了齐孝公;齐孝公是宋国公帮助齐国平定内乱后成为国君的,只好也答应按时到会。公元前年(鲁僖公二年),按约在鹿上之地开会时,宋襄公以主盟者自居,按爵位排定了各国国君登坛的次序。对此,楚王感到十分不快,齐王也对宋襄公的媚楚轻齐感到窝火,但表面上总算达成了秋天在盂地与诸侯会盟的协议。

宋襄公被俘

当时,目夷希望哥哥宋襄公多带一些部队,楚国虎狼之辈,不能小看。襄公不听,以表示他是很讲“信义”的。楚、陈、蔡、许、曹、郑六国国君均如期而至。当宋襄公以盟主口气对诸侯强调要“天下共享太平之福”时,楚王挺身而前,说:“你讲得很好,但不知今日是谁主盟?”宋襄公说:“有功论功,无功论爵,这有什么说的!”

楚王的从者在蒡在喊:“今日这事,只要问间各位请侯,是为楚来的还是为宋来的?”陈蔡各国早已畏服于楚,都说奉楚命而来。楚王哈哈大笑说:“宋君还有什么可说!”楚王从者此时脱去礼服,内穿重铠,取出腰间插的小红旗向坛下一挥,楚王带来的众人立刻脱下了礼袍,露出坚硬的盔甲,手执利器,涌到坛上,俘虏了宋襄公。

楚王向诸侯宣布了宋襄公的六大罪状,让已吓得魂不附体的各国诸侯在此地稍候,等他挟宋襄公伐宋而归。这次会盟宋襄公本想维护宋国利益,最后却成了俘虏。

目夷成新君,楚国谈判破裂

这个时候目夷已趁乱从孟地逃回宋国,面对君主被俘的不利局面,目夷却沉着冷静,他命令边境靠近楚国的地方做好防御,同时自己立刻接替宋襄公的位置成为了宋国的新君主。楚军把宋襄公当人质,想用这个方法换取大量的城池或者吞并宋国。

但宋国却又立了新君,视宋襄公为可有可无的人。这使楚王大为扫兴,不得不降低要价,变要挟为商量,问倘若送还公宋国拿什么酬谢楚国?楚王得到的答复是:“原来的国君已被你们俘虏,这已经有辱我们的国家,你们放他回来他也再不能当国君了。放不放他回来,你们楚国看着办。若要决战,我们已做好准备。”

目夷计谋成功,宋襄公被放归

一心想拿宋襄公要挟宋国的楚王,看到宋襄公已分文不值,气急败坏,下令攻城。此时宋国早就做好了防御的准备,结果楚军连攻三日,攻不下来。楚王无奈,兵退亳都,宋都雎阳之围遂解。宋国免除了灭国之危,这一切都是目夷精心筹划的。

楚王为了保全面子,以向鲁献攻宋之俘获为名,请鲁倍公来见。鲁僖公害怕楚王加兵于鲁,只好前来。这时,陈蔡、郑、许、曹五位诸侯也从盂地来到亳都。郑文公提出尊楚成王为盟主,别人都不敢说话,只有鲁倍公说,只要放了宋襄公,他就唯命是听。楚王要的就是这句话,他马上顺水推舟地说:各位诸候以盟主之义责备我,我怎么能违背呢?

目夷听说襄公被释,立即派人把公接回宋国,仍旧让公当宋国的国君,自己重居臣位。他说,他之所以摄国君之位,只不过是为宋襄公守国而已!事实证明,楚军围宋都时宋国对宋襄公的“放弃”,恰恰是为了真正的保护;倘若当时宋国手忙脚乱,急于要求放回宋襄公,楚军肯定越发视宋襄公为珍贵的人质,要价会越来越高的,那时候宋国就会被迫割让大量土地给楚国。

谋者,近利远害也。目夷在关键时刻为襄公所出的主意,大都符合这精神。当国公身陷敌国、国势危难之际,目夷在这个时候成了守护自己国家的斗士,他不仅仅非常聪明,而且面对强大的楚国也很勇敢,他粉碎了楚国想用宋襄公为人质勒索城池的阴谋,充分显示了目夷之“能”。

当襄公被释放之后,目夷又请他复登君位,则表现了目夷之“贤”。在勾心斗角、争名布利的阶级社会里,目夷能集“能”、“贤”于一身,排危解难,实在难能可贵,他与乱讲仁义的宋襄公哥哥有了显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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