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本是鲁国史官对于当时诸侯各国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记录,孔子晚年在这份记录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删改编定。孔子的先祖本来是宋国的贵族,没落后来到鲁国。从青少年时代起,孔子就立志学习贵族的礼仪和文化,他拜了很多位老师,广泛地学习古代典籍和各项实用技能,如射箭、驾车、写字、算数等。成年后,他在鲁国从事过一些政治活动,但因为为人耿直,而且特别强调要遵守古代的道德准则和礼仪标准,所以鲁国的当政者并没有特别重用他。后来孔子感到失望,便离开了鲁地开始周游列国,希望能遇到一个赏识和认可他的贤明君主,能够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但始终未能如愿。晚年的孔子回到故乡鲁国,潜心整理古代流传下来的文献典籍,经他编定的《诗经》、《尚书》、《春秋》都成为后世儒家最重要的经典。
孔子把他坚持一生的原则和主张,把他的精神生命,都灌注在了《春秋》之中。他曾经说,以后的人如果想了解我,要通过《春秋》这部书,而想要怪罪我,恐怕也是因为这部书。他在这部书中倾注了强烈的感情色彩,但又偏偏是以一种含蓄、婉约、隐晦的笔法表现出来。比如前面提到过的“郑伯克段于鄢”(参见本书上文“为什么郑庄公要赶走自己的弟弟”一题),短短六个字之中含有大量的信息,有关于这一事件发生的地点,有对立的双方人物各自的身份,有对此事的定性。如果不是熟知那段历史,以及熟知这种笔法寓意的人,便会感觉摸不着头脑。又比如“杀”、“诛”和“弑”这几个字,同样都是一个人的行为导致另一个人死亡,但情况却大不相同:“杀”,是指对方所加害的是无罪的人;“诛”,是具有绝对正义性和正当理由的,所消灭的是坏人;“弑”,则专指以下犯上的杀害君主或长辈的大逆不道行为。再比如“天王狩于河阳”,字面看来是周王威风凛凛地去打猎(那时打猎和打仗基本是同义词,出猎相当于军事演习,而敌人也相当于猎物),实际情况却是被晋文公所裹挟。在《春秋》中,这种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贤者讳的表述方式是很常见的。另外一些当时人尽皆知的特定语词,是用于不同的场合或对象的,其具体的事件或观点无须费笔墨写出来,人们读后自可领会,比如天子死亡用“崩”,诸侯死亡用“薨”,大夫死亡用“卒”等。
总之,《春秋》就是这样一部文字简练、含义却非常丰富和深刻的历史文献。这种“微言大义”的春秋笔法,对后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是成为一种文体写作的范例而为后世所效仿;另一方面也因之催生出了一门专门的学问—春秋学,来研究它到底说的是什么;此外,还有最重要的一方面,是孟子曾说的,《春秋》出来之后,令那些乱臣贼子都感到害怕。这说明,儒家认为社会的政治秩序与道德秩序,是需要一种力量来维系的,这种力量如果不在当政的统治者(比如周王)手里,就应该握在儒家君子的手中,而当权者最终也不得不屈服于这种力量。后来,太史公司马迁在整部《史记》的自序中曾作过这样的表述:周公死后五百年而有孔子,孔子死后到今天又有五百年了,能够继承《春秋》这部书的传统,重新为正义与秩序代言的,恐怕就是我这部书了吧!可见,《春秋》体现的是一种求真和历史担当的精神。正是这种来自文化传统的力量,使之能成为一部“大义”经典而留传后世。